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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公安局重要公告

来源:衡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经衡阳县公安局侦查查明:湖南乐佐乐优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乐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诗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开发“湖南衡阳十里金兰旅游度假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诈骗金额高达千万余元,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特公告如下:

凡与湖南乐佐乐优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乐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诗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告之日起40日内(含节假日)携带相关资料到衡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登记时携带相关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所有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款凭证、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宣传资料、聊天记录、截图等其他证据资料的打印件、复印件。

注:以上打印件、复印件均需本人提供。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联系方式:戴警官15973450502

          陈警官 13975456886

 

特此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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