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至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衡阳市平安村社区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实施“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助力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作出的七个方面路径指引和“五个振兴”布局安排,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加强基金追缴力度,做好社保资金的拨付使用、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工作,广泛宣传社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持续开展行风建设和自查整顿,确保区域内不发生基金要情。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2022年来市属国有经济整体运行稳中有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
会上,我市法、检“两院”的17名员额法官、14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报告了自己的履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向上述履职报告人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通过了测评。
“评议对象更加聚焦、程序更加优化、工作更加扎实、态度更加端正。”刘正兴肯定了此次“两官”履职评议,并强调要高站位认识,正确看待履职评议,真正把人大监督转化为工作改进提升的推动力;要严要求整改,巩固拓展评议成果,高质高效抓好评议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要规范化提升,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法治衡阳建设提高到更高水平。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正兴为本次会议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文主持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谢明芳、邹致和、欧杏、封哲夫、刘桢干,秘书长谢茂文出席会议。
市领导谢宏、陈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无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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