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常开展《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第一稿)》立法调研。与会人员就《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第一稿)》从《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保护条例》《政府职能》《部门职责》等二十九条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刘国生参加。(李青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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