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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衡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目标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强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城市荣誉品牌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创建为民,创建育民,创建惠民,让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的方针,把握“提高市民素质、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城市魅力”的方向,围绕“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创建目标,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功能最齐、秩序最好、环境最美的城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促进“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过程变成高新区各级各部门践行宗旨的过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创建主体作用;坚持城乡联动,推动社会各方同创共建,城乡协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急需安排创建项目,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创建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坚持重在建设,着力提升全区文明素质和整体文明水平。
三、工作目标
依据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2018年着力对标补差、形成常态;2019年着力全面巩固、重点突破;2020年着力提升水平、全面达标。通过三年扎实有效的创建,促进全区经济全面协调高效发展,全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为衡阳市2020年底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作出高新区应有的贡献。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服务水平,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1.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度,广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大力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化全区反腐机制改革,构建党工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行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业绩清单“三单”督查机制,依托衡阳市主体责任电子台账纪实系统,建立高新区“台账管理平台”,形成全程留痕、过程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评定的履责督责机制。市民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
2.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五个新衡阳”建设任务和“宜业宜居高新”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着力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刹“四风”防变异,严厉治“懒”增干劲、治“庸”求作为、治“推”强责任、治“慢”提效率、治“浮”促实干。打造务实重行、勇于担当、争当一流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足、奋勇争先、共谋发展的干事创业氛围。市民对机关工作满意度大于90%。
3.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依法行政执法管理。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管理。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清理、督办、整改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市民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满意度大于90%。
4.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各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维护政务公开目录,提高政务热线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弘扬优秀传统,筑牢思想道德篱笆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宣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动实践,宣传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成效,凝聚全区人民朝着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奋勇前进。
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融入日常生活。广泛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创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勤劳节俭之风。开展文学、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比赛活动。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核心价值观。持续有效宣传普及24字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创建办、文明办年度公益广告主题宣传任务,各类媒体阵地、社会公共场所等刊播公益广告达到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3.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参加衡阳市组织开展的第五届、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四大文明行动,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利用媒体、社会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充分发挥“高新区官网”和“魅力高新微信群”作用,加强网络文明传播。
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帮建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发挥机关带头作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市民认同率和参与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主题活动,发现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
4.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积极构建导向鲜明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保障,配套出台志愿服务的政策、规范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并加强政策落实。认真按《衡阳市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完善志愿服务的评优考核、志愿服务保险、星级评定、政策激励制度等。加大经费投入,拓展志愿服务资金筹措渠道,以文化为载体,将志愿服务打造成为全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市民推崇的健康时尚生活方式。
(三)营造诚信氛围,加强诚信守法建设
1.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工商、税务、环保、安监、质监、食药、城建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活动。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根据《衡阳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制作社会信用体系公益宣传片,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在全区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公务员”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市民诚实守信的意识。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诚信群体”评选活动,颂扬诚实守信行为,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3.狠抓市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发生。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执法监管部门从业人员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监督、严肃查处审批和执法部门增加企业负担现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
(四)提高市民素质,塑造高新文明风尚
1.加快推进国民教育。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安全管理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
2.扎实推进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深入持续开展“书香溢高新”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全民健身、“文化进社区”“文化惠民、免费看戏”、“摄影绘画主题展”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基层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3.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相约文明”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以“言谈举止谦恭有礼、公共场合谦恭有礼、邻里相处谦恭有礼、行路驾车谦恭有礼、旅游观光谦恭有礼、网上交流谦恭有礼”等“六有礼”为主要内容的“谦恭有礼高新人”主题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积极开展“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等系列活动。倡导公众场所文明行为,主动做到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影剧院、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推行禁烟工作,城市无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所有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在全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以“车辆礼让行人,行人守法通行”为重点,开展文明交通宣教活动,引导驾驶员养成“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行人养成“过马路只走斑马线”的习惯。建立市民自我约束机制,组建“5060”人员文明劝导队伍,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大力整治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五)建立幸福指数,打造和谐宜居高新
1.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人均GDP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水平增长,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市年度控制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精准扶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各项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改革引领、开放带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民生为本、共建共享,为建设“五个新衡阳”提供重要支撑点。
2.努力建设宜居高新。坚持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市政设施功能,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融入建设智慧城市,健全“大城管”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加有序。开展文明城管行动,保障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公共厕所保洁及时,城市公共秩序良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进一步整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张贴等现象。开展厕所革命,消灭旱厕,对区域现有公厕按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完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主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完善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建设,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完善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套建设;街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逐年提高。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文化、商业、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良好;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医院设有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
3.优化社区卫生环境。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三无”小区的改造和城郊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全覆盖环卫管理机制,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清运率达到100%。社区环境美化绿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倡导“垃圾减量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定点投放、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4.全面提高全民健康和社会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实施健康高新战略,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内容,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不小于0.83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完善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我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创业就业并举,以创业带就业,健全“双创中心”引导、社会共建相结合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营造和培养创业服务平台,减少城市失业人口,增强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六)实施平安工程,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大力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建设现代化高新创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安全教育,社会面、重点单位和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需求;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督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不得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无漏报、瞒报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规范药店经营行为;积极开展饮食用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饮食用药知识水平;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对食品药品全环节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及时查处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和领导问责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强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和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民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加强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全国综治“长安杯”创建成果,大力打造“平安高新”,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平安单位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电动车上牌登记管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及时查处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
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社会管理利益诉求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大调解”工作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健全党工委领导、各级各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维护稳定工作格局;坚持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确保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基层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
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努力将全区10个社区升级为文明社区。
(七)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1.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与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以绿色通道、绿色水系、绿色村庄、绿色基地、绿色屏障五大工程为重点,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进园、抬头望山、举足亲水”的城市绿化景观,进一步提升“绿满高新、市民称心”的绿化美化水平和市民的幸福指数。
2.大力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重拳整治大气污染、水污染,确保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天数比例不小于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大力倡导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环境管理,大力抑制施工工地扬尘和噪音污染,杜绝渣土车抛冒洒漏和带泥上路现象发生,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污水处理建设,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定保护区,且水质达到Ⅲ类以上;城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城市辖区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彻底消除黑臭水体,2018年完成辖区内五处黑臭水体整治主要任务,2019年全部清零。杜绝产生新的黑臭水体。大力加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
3.加大耕地保护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征占用林地面积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定额以内。环境保护无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八)推进阳光培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
1.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礼仪培训,教孩子学会接人待物;开展认星争优活动,引导孩子自我提高;开展日行一善活动,用实践养成道德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弘扬孝敬、仁爱、友善、节俭和诚信等传统美德和文化。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会同教育、团委等部门,组织好“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评选活动。
2. 大力开展网吧整治工作。加强网吧的监督管理,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达到100%,坚决杜绝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严格网吧经营秩序,适度控制网吧总量。建立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在网吧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建立查处“黑网吧”联动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网络监督,广泛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在网吧、学校、家庭、社区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
3.大力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推介、传播工作。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互联网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行为。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机制。
(九)丰富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体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揽,强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区创建办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创建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群众广泛参与。区内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为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超过95%,群众满意度超过90%。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问题。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3.丰富创建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处)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
4.建立城乡共建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无脏乱差现象。支持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建立文明乡风,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5.完善保障机制。明确我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长效机制。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和扰民行为。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建工作队伍。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高新区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能局为成员的高新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由管委会分管文明创建的副主任任创建办主任,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工作。同时设七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
按照“2018年强基础、2019年上台阶、2020年全面创成”的总体工作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确保完成高新区创建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规划部署、固本强基。
1.制定规划,组织实施。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和规划,制定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和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健全市创建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将督导检查贯穿创建工作的全过程,重点督办,强力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会议,对上一轮创建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全面总结,对下一轮创建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和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调动全区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3.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将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单位,明确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重点突破,深化提质。
1.突出重点,集中整改。对照测评体系标准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集中实施整改。
2.督导检查,提档升级。区创建办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对尚未达到测评标准的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专项推进。
第三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查漏补缺,决战决胜。
1.查缺补漏、落实整改。针对综合测评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专项整治,对不达标项目集中抓好整改。
2.上下齐动,精心准备。制定《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测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迎测计划,高质量完成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上传工作,全力做好迎接国家文明城市考核组来我区的实地考核测评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区创建工作在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专题研究、会议协调、定期检查、目标责任、情况通报、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处理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形成高效统一、运转协调、指挥有力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健全目标考评体系。高新区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予以考核,并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措施,细化、分解和明确部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工作责任,突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狠抓落实,严格督促检查,做到奖惩分明,确保创建落到实处。
(三)健全社会动员体系。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市民为创建建言献策和对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教育;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健全监督巡查体系。加强信息沟通,规范信息反馈,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建立创建工作督查机制,定期邀请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退休人员参与创建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畅通民意渠道,及时跟踪处理市民“随手拍”发现的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五)健全资金投入体系。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及活动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创建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六)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一是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党工委重点工作督查体系,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根据每月巡查、督查、测评情况,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二是按照《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由区纪工委牵头,对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责任不到位及工作人员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的,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