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服务中心、做实主业深度融合,以优化体制机制、实现重点突破为主线,大力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推进“一统三化”,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好打赢区域中心化“发展六仗”贡献机关事务力量。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加强政治建设。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决定性意义,对标对表“两个更好服务”重要要求,锚定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使命任务,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创文巩卫、乡村振兴、“双联”等中心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2.开展学习教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计划,扎实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信息化、标准化等学习培训。(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3.深化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及内控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二、优化内部管理,保障工作高效运行
4.强化资金管理。优化内控管理机制,审核2022年度租赁房屋租金收支情况,争取结余资金结转、经营性租金收入分成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牵头部门:财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5.强化预算执行。合理安排财务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使用核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认真编制全局2024年度预算。(责任部门:财务管理科)
6.强化档案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分类整理归集各类档案。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查漏补缺,立行整改,推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财务管理科)
三、规范资产管理,着力实现重点突破
7.统一权属登记。加快推进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化解办理21.18万平方米未登记房屋面积办证中的难点堵点。明晰资产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设立专账统一管理,力争做到“统一登记、应归尽归、应登尽登”。(牵头部门:办公用房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责任部门:事务中心)
8.统一资产经营。全面接管各类经营性资产,优化管理流程,实现“收支一条线”。(牵头部门:事务中心,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科,办公用房管理科)
9.盘活闲置资产。根据资产清查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信息,明确土地、房屋、通用设备设施等资产归集范围与要求,对重点闲置资产开展实地调研复核,分类采取“用、售、租、融”的方式,“一资一策”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科,责任部门:事务中心)
10.完成公物仓建设。打造市直机关单位“虚拟与实体”公物仓保障新模式,完成公物仓前期选址、人员配备、管理维护等工作,优化整合存量资产,统一调剂使用国有资产。(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科,责任部门:财务管理科,事务中心)
四、聚焦主责主业,完善保障服务体系
11.强化公房监督管理。加大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统筹统配力度,着力改善老、旧、小、缺房单位的办公环境。严格办公用房常态化监管,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三位一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主管单位-使用单位)联管机制,适时组织办公用房核查及整改“回头看”工作。(牵头部门:办公用房管理科,责任部门:事务中心)
12.严格公房维修管理。建立办公用房集中维修审批制度,完善维修项目中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结决算等重点环节的操作流程,加强对维修项目的监管,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后期工作。(牵头部门:办公用房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责任部门:事务中心)
13.优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车配备、处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公车基础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推进与“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接,每季度对公务用车调度情况进行通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纳入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实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新增配置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部门:公车管理科)
14.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细化机关事务部门公务接待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公务接待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五、强化节能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1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和规范机关运行成本管理,推进节能、节水、节电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活动,提高节能宣传工作力度,带动形成简约高效、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实现全市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新突破。(牵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财务管理科)
16.强化节能监督考核。积极争取将节能工作纳入市县级绩效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监察、业务考核、能耗统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质量检查,通报考核检查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牵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责任部门:办公室)
17.坚持示范引领带动。以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约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等示范创建活动。(牵头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责任部门:财务管理科)
六、推动“三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治理效能
18.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有住房等主要职能领域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国省市层面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制度,分类建立法规制度汇编。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化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19.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管理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规范,优化完善局内部流程标准,推动业务工作与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20.加强信息化建设。统筹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业务板块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筹建、运营,推广使用“湘易办”,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信息化会议。(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事务中心)
七、理顺职能职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21.明确国有资产职能。参照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承接原市财政局履行的市直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职能,全面履行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职能,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我局管理范畴。(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科)
22.理顺公房维修职能。参照省局文件细化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审批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除大中修外的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职能权限。(责任部门:办公用房管理科)
23.厘清公车购置职能。参照《湖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机关事务部门公车购置审批职能,推动权责一致。(责任部门:公车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