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县市区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展现机关事务部门良好形象,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凝聚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谢树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资永古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扬宁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符训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贺国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公房科科长
杨 寒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曙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科长
陆 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科科长
许 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科科长
郭杰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
肖 珊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杨寒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2个工作专班,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一)宣传工作专班
组长:李政毅 成员:黄 佳 封小磊 曹 雨
(二)互联网工作专班
组长:陈一贤 成员:陈立波 黄 涛 张依扬
三、工作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的导向性和原则性,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将严格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
(二)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制度,发布内容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三)细化工作任务。要将工作任务具体细分到每个领导小组成员和专班工作人员身上,提高信息时效性和实效性,做到人人有责任、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完成宣传工作任务。
(四)凝聚宣传合力。各县区机关事务部门要指定1名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积极对本部门、本行业重要工作、重点业务进行宣传报道,稿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