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闲置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范和要求,按照市主要领导指示,现对全市党政机关闲置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摸底。请各县(市)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按照已开工停建项目、已竣工未启用项目、整栋闲置存量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三类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于2024年2月7日前将调查汇总情况报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科。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