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效,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规范、高效和廉洁使用。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要求,现将《湖南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负面清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通过调阅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管平台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现场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树立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助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