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核查整改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衡管局〔2022〕41号)文件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核查整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2年5月16日-6月17日。
二、核查范围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使用、超面积配置等情况;是否存在改变基本办公用房、附属用房、业务用房等功能房使用性质等情况。
(二)办公用房集中腾退情况。是否存在分散、“插花”式腾退,未按要求集中腾退等情况;是否存在已腾退的面积未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封存、管理,单位擅自启用封存面积等情况;是否存在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未按要求清理腾退等情况。
(三)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擅自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及所得收益未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人员编制、工作性质等情况,于5月31日前对照核查内容,查找本级机关及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二)报送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基准日:2022年5月27日。市直机关单位填报附件1-6表格,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填报附件1、附件7-10表格(表格在“办公用房管理QQ群:724528238”中“文件”栏下载)。市直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汇总本级机关及所属单位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于5月31日前将纸质表格、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U盘”电子表格等资料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5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三江路15号)。
(三)实地核查。分组对各单位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①查阅资料:单位“三定”方案、编制文件;本级机关及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配置平面图及附件表格资料;业务用房及特殊用房配置情况说明及政策依据;②对照核查。对照单位上报的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料,重点核查各主管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腾退与封存、业务用房管理等情况,随机抽查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各单位要同步对所属单位进行核查。各工作组核查时间及受检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四)整改规范。各单位对照存在的问题即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保把问题全面、规范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办公用房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确保真实、详细、准确。各行政主管单位负责人是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并对所属单位核查工作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实地对照核查,对核查整改工作不到位、不配合、不如实上报相关资料等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监委,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地整改到位。
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