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02 来源:市林业局
为扎实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根据《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衡政办函【2015】51号)和《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衡政办函【2015】51号)的相关要求,以人为本,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突出改善生态环境,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创园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根据《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局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为: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协助建设衡阳植物园(建设面积不少于40公顷),负责古树名木管理;负责交通干道(含铁路)通道绿化防护绿地建设;负责城区四周荒山造林大环境绿化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战略决策,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特成立衡阳市林业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吴伟生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梁瑞军,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伟任副组长;局造林科、绿化办、办公室、资源林政科、野保科、资监站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造林科,由阳海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园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5年7月至8月)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市林业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按照《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细化分解任务。
3、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充分调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创园工作的积极性,迅速掀起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活动高潮。
(二)组织实施(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积极开展购买碳汇活动和认建、认养活动,广泛开辟义务植树基地;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将城区146个行政村作为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医院联村建绿共建单位,通过义务植树的形式,在村庄内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责任领导:陈伟;责任科室:绿化办;责任人:唐高建)
2、制定通道绿化和防护绿地规划和实施措施。按照“四个统筹”(统筹城市和乡村、统筹生态和产业、统筹数量和质量、统筹兴林和富民)的要求,完成城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外环线、国省道两侧通道绿化294.2公里。(责任领导:梁瑞军;责任科室:造林科;责任人:阳海林)
3、完成城区四周荒山造林大环境绿化工作。除对火烧迹地和采伐迹地限期更新造林外,完成荒山荒地造林0.65万亩,重点突出城乡接合部、衡阳市与各县(市、区)主要连接路网和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高速铁路、城市外环线、主要国省道沿线以及湘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和重要水源地周边等重点地段和区域的荒山荒地绿化。(责任领导:梁瑞军;责任科室:造林科;责任人:阳海林)
4、做好古树名木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古树名木的调查、挂牌建档、定位工作,并明确责任人管理制度。(责任领导:陈伟;责任科室:绿化办;责任人:唐高健)
(三)查漏补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各相关科室结合上述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查漏补缺,巩固前段创园成果,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书面材料,并根据市创园办提出的整改意见加以完善,制订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达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既定目标。
(四)冲刺迎检(2017年10月至国家园林城市通过验收之日)。
进一步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局承担的各项创园分解工作全部达标,通过国家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创园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林业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创园办工作人员分别由各科室负责人按照方案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创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衡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分解逐一落实,并细化实施方案,报局领导小组审核。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如期实现创园目标。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充分保障并逐年增加对庭院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相应增加对各项造林绿化的投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以强化市民绿化意识。
(五)加强管理,依法治绿。要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及我市有关城市绿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保护城市的现有绿化成果,坚决杜绝损绿、毁绿的事件发生。
(六)加强督查,提高效能。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任务完成好的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衡阳市林业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衡阳市林业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衡阳市林业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积极开展购买碳汇活动和认建、认养活动,广泛开辟义务植树基地;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将城区146个行政村作为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医院联村建绿共建单位,通过义务植树的形式,在村庄内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 陈 伟 | 绿化办 | 唐高健 |
2 | 制定通道绿化和防护绿地规划和实施措施。按照“四个统筹”(统筹城市和乡村、统筹生态和产业、统筹数量和质量、统筹兴林和富民)的要求,完成城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外环线、国省道两侧通道绿化294.2公里。 | 梁瑞军 | 造林科 | 阳海林 |
3 | 完成城区四周荒山造林大环境绿化工作。除对火烧迹地和采伐迹地限期更新造林外,完成荒山荒地造林0.65万亩,重点突出城乡接合部、衡阳市与各县(市、区)主要连接路网和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高速铁路、城市外环线、主要国省道沿线以及湘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和重要水源地周边等重点地段和区域的荒山荒地绿化。 | 梁瑞军 | 造林科 | 阳海林 |
4 | 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古树名木的调查、挂牌建档、定位工作,并明确责任人管理制度 | 陈 伟 | 绿化办 | 唐高建 |
5 | 协助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活动,刊发市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信息宣传。 | 陈 伟 | 办公室 | 唐新华 |
6 | 协助依法依规打击毁绿毁林行为,切实保护巩固创园成果。 | 陈 伟 | 资源林政科 | 王军延 |
7 | 协助在创园过程中推广生物防治,确保生物防治科学推广率≥50%。 | 陈 伟 | 野保科 | 唐朝晖 |
8 | 协助完成义务植树、通道绿化、防护绿地和荒山造林等创园任务的面积普查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统计工作。 | 陈 伟 | 资监站 | 陶 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