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监督其使用情况;拟定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参加全省性民族文化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民族地区的扶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贯彻执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和培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务工经商等有关方面的事宜,参与调解民族纠纷,协调城市民族关系;负责指导县(市)区民族行政执法工作;办理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有关事务,负责民族成分的鉴别更改和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开展对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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