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4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13条。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网站主要设有要闻摘要、市局水利要闻、县域水利要闻、通知通告、政务信息公开、水利建设、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党建工作、财务信息、规划计划信息、人事信息、业务查询、水利执法、民政互动等专栏。全年发布业务信息375条,占50.2%;其它类信息372条,占49.8%。市民通过“衡阳市水利局”网站的“衡阳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市水利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衡阳市水利局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已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全文检索功能。2021年通过衡阳市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查阅信息的有24万人次,访问次数为52万人次。衡阳市水利网上查阅电子目录93个主要栏目、电子文章560篇。2021年市水利局安全监督与信息宣传科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44076人次(以IP数统计)。通过衡阳市水利局网站公开重要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通知、公告、水利工程信息、河长制工作、扫黑除恶等信息。在衡阳水利网站公告栏上及时发布。2021年,我局新闻宣传报道继续对防汛抗旱、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河道整治与水利执法、河长制工作、党建工作等作为宣传报道的重中之重,进行跟进报道,有效地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增强了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一年来,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及网络上发表水利新闻稿件300余篇,省级以上媒体上发表水利相关稿件167篇,并在衡阳市水利局的网站转载,便于公开查阅。衡阳水利网站作为我市水利工作的一个重要信息平台,网站做到周一至周五每天有新闻信息发布。2021年共收到3起依申请公开信息,局长信箱9起咨询信息,全部按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5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衡阳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水利工作热点信息、河长制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
(二)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