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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统办[2022]20号 衡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2-12-01 15:23

各县市区(园区)统计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党的二十大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衡阳实际,市统计局定于2022年12月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衡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加快推进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发表署名文章

各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市本级以市局政法科形成初稿,办公室汇总定稿并与衡阳日报联系,完成署名文章的发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做好此项工作落实。

(二)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国家统计局以"奋进统计法治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详见附件1)。各级统计局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本系统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可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四上"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市局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至少提交1篇质量高的法治征文,于12月28日前报政法科(市局的征文纸质版的需局分管领导签字,县市区的征文需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开展"12·8" 线上集中宣传活动

  鉴于当前防疫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12月8日开展线上集中宣传活动。市统计局录制一段市本级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理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小视频,各级统计局要结合当地特色,录制一段由统计局长或统计执法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小视频(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920×1080),于12月3日前统一报送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届时将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集中展播。

  (四)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活动

  各级统计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传播载体,创新开发动漫、微视频、漫画等视角新颖、形式多样的新媒体产品,采取统计调查对象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统计法治精神更动人心。

  (五)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分为领导干部篇、统计人员篇、调查对象篇,介绍三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统计法律底线(详见附件2)。市局政法科印制2000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向所属专业的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各县市区统计局结合实际印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六)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

  各级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讲活动,宣讲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注重在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切实提高统计法权威。

  (七)组织参与2022年湖南省纪念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

  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在全省开展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市本级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此次网络答题赛,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通过"微言说法""湖南普法"等微信公众号,湖南司法行政网、湖南普法网,新湖南、红网和时刻新闻普法频道等踊跃参赛。

  四、活动要求

  本次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要积极推动地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统计调查对象参加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二)对照内容,抓好抓实。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对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采用人民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参与度、接受度和欢迎度。

  (三)全面推进,谋求长效。各级统计局既要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也要充分结合日常统计工作,广泛宣传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

  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统计局报送。联系人:刘琛,联系电话:0734-8859799;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的通知

附件2: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资料





                                                                      衡阳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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