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函〔2011〕15号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为顺利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作出了艰苦努力和重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要求 评选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普查工作实绩为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 评选表彰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先进个人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比例不低于50%(要求为正式纳入“两员”信息库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县、乡级人口普查机构和相关部门。 先进个人:参加人口普查工作的市、县、乡级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其他对普查各阶段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组织管理:对人口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组织和协调工作表现突出,能妥善安排好本级和下级单位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责任明确,组织严密,运转有序,保障有力。 2.业务工作: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高。 3.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人口普查新情况、新问题,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热心普查工作,认真负责,对普查工作有突出贡献。 2.认真学习普查知识,熟练掌握普查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3.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抵制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行为。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 全市共评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集体41个。 1.县级先进集体9个,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直接评出。 2.乡镇街道级及以下先进集体32个,名额按乡镇街道总数的15%分配到县市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由县市区分到乡镇、街道组织进行评选,经县市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审定后,向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推荐。 (二)先进个人 全市共评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先进个人675人。市级先进个人的数量按照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数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之和的1.5%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据实上报相关推荐汇总表和审批表。 (四)已被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不在本级评选范围之内。 五、奖励办法 获市级先进集体的,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牌。 获市级先进个人的,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励证书。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六、组织领导 全市人口普查评选表彰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时间安排 (一)先进个人 2011年9月至10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组织评选市级先进个人。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于
10月30日
以前向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上报《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审批表》各一式二份。 (二)先进集体 2011年9月至11月,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组织评选市级先进集体。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于
11月20日
以前向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上报《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审批表》各一式二份。 拟于2012年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时召开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会,对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本办法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集体推荐汇总表 3.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个人推荐汇总表 4.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集体审批表 5.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个人审批表 附件1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 先进集体(个) | 先进个人(名) | 县市区 | 乡镇 街道 | 全市 | 9 | 32 | 675 | 珠晖区 | | 1 | 30 | 雁峰区 | | 1 | 21 | 石鼓区 | | 1 | 22 | 蒸湘区 | | 1 | 18 | 南岳区 | | 1 | 7 | 高新区 | | | 6 | 白沙园 | | | 3 | 松木园 | | | 3 | 衡阳县 | | 4 | 102 | 衡南县 | | 4 | 94 | 衡山县 | | 3 | 44 | 衡东县 | | 4 | 53 | 祁东县 | | 3 | 80 | 耒阳市 | | 5 | 102 | 常宁市 | | 4 | 70 |
注:先进个人中含市直相关部门20名 附件2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呈报单位(盖章): 呈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先进集体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 电话 | 邮政 编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呈报单位(盖章): 呈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职务 (职称) | 现工作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审批表 被 推 荐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事 迹 | 县市区 人口普查 办公室意见 |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市人力资源和 市第六次人口普查 社会保障局盖章 小组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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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单位,一份由审批机关存底。 附件5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 政治 面貌 | | 民 族 | | 本人 特长 | | 职务 职称 | | 工作 单位 |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乡镇(街道) 人口普查 办公室意见 |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县市区 人口普查 办公室意见 |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 市人力资源和 市第六次人口普查 社会保障局盖章 小组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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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审批机关存底。 主题词:人事 先进 表彰 通知 ————————————————— 共印70份 —————————————————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 年9 月19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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