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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来源: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4-05-16 17:28

序号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被处罚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原因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1衡卫医罚〔2024〕1号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2430000444878017R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未对封存病历开列封存清单,未及时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工作。《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警告,罚款45000元2024-05-13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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