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湘财预[2017]28号)及《衡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现将本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又名衡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系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衡阳市精神残疾鉴定中心及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承担了全市五县、五区、二市精神疾病的监测、管理、救助、和治疗的任务,是衡阳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设有10个临床科室、门诊科室1个,医技科室4个,职能部门18个。
截至2021年1月1日,本单位有在职人员36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9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4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8.11万元, 事业收入6341.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40.03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78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3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067.0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1473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5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8540.03万元,比上年增加73.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预算增加。
基本收支预算比上年减少29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61.3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此项为0.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本单位政府规采购年初预算数为1425万元,其中:医院设备及信息系统建设985万元;修缮工程310万元,其他服务1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月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0284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54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5.03万元,项目支出1425.0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36.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八)其他事项:无。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