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衡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及2023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草案)》、《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预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衡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9个科,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41人,其中,在编110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60家,净增单位327家;新开户职工2.52万人,净增职工0.074万人;实缴单位4413家,实缴职工33.78万人,缴存额59.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4%、0.12%、3.74%。2023年末,缴存总额514.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6%;缴存余额231.62亿元,同比增长8.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10.4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0.93亿元,同比增长35.3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44%,比上年增加16.00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82.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3万笔17.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91%、11.26%。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22亿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2万笔264.87亿元,贷款余额130.2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6%、6.96%、0.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6.23%,比上年末减少4.9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5笔991.5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2835.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172.1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3.69亿元。其中,活期1.7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4亿元,1年以上定期101.5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6.23%,比上年末减少4.9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70188.60万元,同比增长7.87%。存款利息28218.3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1771.80万元,其他198.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4660.62万元,同比增长13.2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3626.5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8.06万元,其他846.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5527.98万元,同比增长3.08%。增值收益率1.60%,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860.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663.80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860.0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372.71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47.4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450.4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726.24万元,同比增加39.39%。其中,人员经费2671.76万元,公用经费418.51万元,专项经费1635.9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79.26万元,逾期率0.3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47.45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26%,国有企业占12.65%,城镇集体企业占0.21%,外商投资企业占0.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1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6%,其他占8.74%;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84%,国有企业占6.36%,城镇集体企业占0.64%,外商投资企业占2.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8%,其他占19.87%;中、低收入占91.58%,高收入占8.4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69%,租赁住房占2.0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7.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16%,出境定居占2.15%,其他占2.1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5.9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18%,比上年末增加0.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784.5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17%,90-144(含)平方米占81.11%,144平方米以上占14.72%。购买新房占94.40%,购买二手房占5.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3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6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72%,30岁-40岁(含)占39.64%,40岁-50岁(含)占19.56%,50岁以上占3.0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7.3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2.65%;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0.53%。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6.76%,比上年减少2.6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结合中心实际,对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了调整;一是撤销资产管理科,并入计划财务科;撤销客户服务中心,并入远程业务管理部;二是设立资金管理科,设立石鼓管理部。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执行情况。
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之间,即单位和职工月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最高不得高于各12%。其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4900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不得低于156元/月。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出台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试行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调整到 70 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 2.6%和 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积极贯彻落实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共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30笔,138.05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2023年6月初,中心按照住建部要求,将“提前退休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跨省通办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至此中心“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已达13项,除“购房提取”采用两地联办的方式办理外,其余12项服务事项均实现了“全程网办”,高标准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的新增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
2.服务网点、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情况
2023年9月26日石鼓管理部正式揭牌运行,为石鼓区411家缴存单位、3.27万缴存职工打通惠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七县五区”服务网点全覆盖。2023年底,完成了对远程服务大厅的全面升级提质改造工作。通过对大厅进行装修升级、柜台重新布局、增加了大屏显示和触控屏展示,将中心业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办事指南、网点分布信息进行多元化呈现,有效提升了远程服务大厅的颜值和内涵,为办事群众提供了集成式智慧政务服务新体验。
3.服务手段改进情况
一是在“手机公积金”APP上线有关证明的打印功能,缴存职工可线上打印异地贷款证明、缴存基本情况表、结清证明、缴存明细、还款明细等有关证明材料。二是在“手机公积金”APP上线“提前退休提取”和“租房提取”两项业务,进一步丰富线上业务种类,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三是优化窗口服务,全面推行汇缴、提取、贷款业务办理综合柜员制。
4.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中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夯实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丰富线上业务种类。一是已全面建成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12329短信、12329热线、手机APP、微博、自助终端8个服务渠道为核心,以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银行手机APP等服务渠道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二是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新增建行网银盾作为电子认证介质,为缴存单位提供多种认证方式选择。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4515家缴存单位注册了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基本实现了缴存单位全覆盖。2023年缴存业务离柜率为81.80%,同比增加38.37个百分点,单位网厅推广应用效果显著。三是打造“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在“湘易办”APP上线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合计20项,极大拓展业务办理渠道。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征信总对总”工作,征信信息查询已嵌入业务系统,征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上报已进入验收阶段。二是拓展信息共享渠道,通过接入“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共享平台”,实现了婚姻、低保、社保、户籍信息核查以及公安身份核验。三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制定网络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抓好安全等保测评工作。强化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权限设置和使用管理,确保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情况
评为“‘放管服’改革优秀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优胜单位”、被衡阳市委办评为“衡阳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被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工作突出单位”。
2.当年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高勇同志被评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花明同志被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编辑:钟方华
二审:孔婕
三审:李文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