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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26 16:1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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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起草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试行)》),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方面,出台措施是一项政治性任务。根据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会议要求和会议精神,湖南省出台了《湖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30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尽快出台本地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房地产运行情况,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尽快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出台措施也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销售端清冷,房企开发投资信心不足,但是中心城区改善性住房和品质优良的楼盘呈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因此亟需出台政策优化市场调控,引导供需两方同向发力,形成新的良性循环。

二、起草过程

一是及早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安排我局牵头,联合市资规、司法、财政、教育、公积金中心、住保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于2023年10月启动该措施的起草工作。二是多轮专题研究。越高书记专题听取了情况汇报,要求拟出台的政策紧扣因城施策、精准施策、系统施策;朱健市长、黄立常委副市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两次召开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指出要细化政策举措、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政策宣传。三是数次修改完善。对标《湖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30条)》,结合我市实际,经过数次修改完善,在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初稿,并于7月12日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审议通过。

三、制定原则

(一)因地制宜、务实管用。对标省政策工具箱,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优化措施、精准发力,力求出台的政策措施在衡阳可落实、可执行、能见效。

(二)远近结合、系统统筹。立足近期防风险、中远期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目标,统筹考虑了供给侧与需求侧、消化存量房产与优化增量住房、立足当前防范风险与长远促进转型。

(三)部门协同、综合施策。坚持协同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从金融、信贷、土地、保险理赔、公共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将同时出台12个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

四、特色亮点

《若干措施(试行)》共10条,主要涉及"稳投资""稳消费""稳主体"等三个方面内容。

(一)“稳投资”措施:一是优化计容方式和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使房屋面积计算更加清晰透明,保障消费者权益;二是优化土地供应,控制用地供应总量,推进片区开发,推行土地带条件出让;三是鼓励现房销售,降低购房风险;四是推行房票安置方式,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五是着力化解地下车库库存,进一步完善确权登记办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后的车库(位)可依法转让、出租、赠与、抵押,推行"智慧停车",规范停车管理。

(二)“稳消费”措施:一是加大金融和信贷支持,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推行"认房不认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是推行以旧换新、带押过户,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促进住房流通;三是支持房地产保险理赔业务,支持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房地产保交楼险和稳价险新险种,鼓励开发商购买保险,购房者享受保险红利;四是下调存量(二手)房评税价格;五是在衡阳市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作为购房户及子女就学的房产方面的依据。

(三)“稳主体”措施:一是积极盘活土地资源,鼓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实施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推行"商改住";二是调整建设单位自持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方式,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降低报建规费,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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