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4-14
衡民发〔2016〕12号
衡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6年全市民政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民政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民政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衡阳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全市民政宣传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制订全市民政宣传工作要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一、民政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重点宣传全市民政领域深化改革的创新思路、经验成效。重点宣传全市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各县市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
二、民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宣传全市各地民政“十三五”规划以及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服务、综合减灾防灾、社会福利服务、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民政信息化体系建设等专项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
三、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重点宣传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续管理与服务、行政村合并的做法成效、典型经验,重点宣传全市撤县设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千年古县”申遗、平安边界创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基政科负责)。
四、精准阳光社会救助。重点宣传全市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实施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开展“救急难”试点、特困人员供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基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
五、救灾救济工作。重点宣传全市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减灾委综合协调机制、创新减灾救灾体制、灾害应对和灾后重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因灾倒损民房保险和农房保险工作、“国家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开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救灾科负责)。
六、加快养老事业发展。重点宣传全市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老龄办、福利科负责)。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重点宣传村居同步换届政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等方面工作情况。重点宣传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社会组织年检评估、执法检查、孵化基地建设、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社工人才服务“三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基政科、组织人事科)。
八、涉军服务保障创新。重点宣传全市优抚政策落实、优抚对象帮扶、优抚事业单位建设、评残评烈、烈士褒扬、烈士纪念日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双带双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军供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军休干部接收、落实“两个待遇”、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和命名表彰,“双拥文化进社区、下连队、走边防”活动,“十个十佳”双拥先进人物评选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军休办、优抚科、安置科、双拥办负责)。
九、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发展。重点宣传全市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困境儿童保障,“明天计划”和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慈善超市建设,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慈善救助项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福利科、慈善办负责)。
十、福利彩票发行。重点宣传福彩公益金筹集与使用、公益品牌活动和福彩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规财科、福彩中心负责)。
十一、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重点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政策、生态节地安葬、清明节主题宣传、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福利科、殡葬执法大队负责)。
十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宣传全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老区扶贫开发、老区“申苏”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老区办)。
十三、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重点宣传各地落实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保障一批”,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精准扶贫标准融合的工作成效经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试点工作成效经验。(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
十四、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保障。重点宣传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进二访”活动、整治“庸懒散”和民政行风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全市民政重点工作评估、民政信息化建设、新媒体应用、舆情处置、重要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社会效益和绩效评价结果。重点宣传“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民政文化建设、“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基政科、监察室、办公室、规财科、组织人事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