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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8-12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实施民生可感行动,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化进程作出更大民政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导民政干部队伍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相关议事规则,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科学、高效。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

3.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修订完善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优化党建考核指标。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双联共建、支部联基层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4.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召开廉政家风座谈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筑牢民政干部思想堤坝。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持续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加大廉政风险排查整治,强化源头防范。积极开展清廉单元创建,推动清廉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动态趋势分析研判,完善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化解应急预案,持续关注、监控和及时应对网络舆情,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和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严防宗教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组织领域延伸渗透。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民政基层服务事项大清理,切实为基层减负。持续巩固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成果,完善相关制度补丁。巩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整治成果,用好“四种形态”,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统筹谋划、科学调配干部队伍,注重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民政干部能力提升行动,统筹安排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坚持办好“民政讲堂”,不断提升民政干部履职本领。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强化赏罚分明、良莠有别的鲜明导向,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8.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4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实施231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跟踪督导调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面加强质量把控,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

9.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700元/月、54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90元/月·人。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至1150元/月、1600元/月。坚持早筹划、早部署、早推进,确保按照省厅要求提标到位,并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0.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监测比对情况线索核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

11.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核对平台功能,强化部门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信息共享比对,按照规定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做好专项比对、动态复核,推进跨区域核对。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做好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调查摸底,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做到100%安排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制定完善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政策、临时救助政策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

12.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有效衔接工作。定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信息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推送,及时实现部门间互认互纳,落实救助帮扶措施。指导耒阳市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试点。制定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抓好问题整改,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3.健全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14.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注重发掘和推荐创新实践优秀案例。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15.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发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制定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措施。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确保不被扣分。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6.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开展私自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加强收养政策宣传,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7.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分人分类制定方案,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关爱服务。完善困境儿童风险排查工作措施,开展保障情况核查,建立救助协作机制。

18.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措施,指导县市区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活动。

19.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爱的陪伴”孤残儿童成长关爱三年行动。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贯标大行动。落实《湖南省儿童福利机构基本工作指引》,加强业务档案建设,完善管理服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平台。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创新社会服务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推动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依托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探索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试点。

五、加快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21.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出台衡阳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落实示范性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规范。

22.优化养老服务网络。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由“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改革,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加强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上门服务。

23.强化市场主体培育。积极落实《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大力培育扶持连锁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发展养老产业新业态。

24.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护理人员和机构消防操作员等的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养老机构负责人提升行动。着力培养一批护理服务、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带头人,打造一支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带头人队伍。

25.强化养老品牌引领。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持续打造养老品牌。对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宣传一批“服务之星”机构,营造全市养老机构创先争优的氛围。

26.强化监管效能提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联合市消安委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县市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常态化检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资金存管工作。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推进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27.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常态化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8.规范基层民主管理。指导村(居)委员会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务公开建设。发挥村(居)民会议、村(居)代表会议等议事协商机制作用,指导县市区做好村民委员会调整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29.持续推进创新试点。推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实验和智慧社区项目建设,总结并推介相关工作经验。持续开展省市两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优秀村(居)规民约评选、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评选等活动。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0.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中心任务,踊跃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基本社会服务。

31.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对社会组织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进行严格审核,严把登记入口关。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重点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变相设立分支机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

32.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规范社会组织议事规则、选举程序、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团体规范发展会员,按核定章程开展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人事、活动、分支机构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八、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33.弘扬公益慈善文化。结合“宪法宣传周”“中华慈善日”和腾讯9.9公益日等时机,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湖南省实施若干规定》。做好第五届“湖南慈善奖”推荐工作和第九届“衡阳慈善排行榜”评选表彰工作。

34.加强慈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持续开展慈善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落实慈善活动常态化监管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日常检查、年报年检、抽查审计,加大执法力度和曝光力度,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35.打造公益慈善品牌。持续实施五大类慈善救助项目。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创新“慈善+救助”项目,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关爱老小困残”等系列主题公益活动。搭建基层慈善平台,支持社区设立专项慈善基金。落实《衡阳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细则(2022-2024年)》,持续创建星级社工站点。

36.发展公益福彩事业。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科学布局先行试点,拓宽新兴渠道,加快推进“云上潮店”建设和福潮体验店转型,建设60个新人新店,改造腰部网点福潮店20个,满足群众多样化购彩需求。全年实现福彩销售考核目标6.5亿元,打造2个亿元区域市场,2023年布点的新人新店年销量突破240万元。创建省级现代福彩先行示范区(衡阳市、耒阳市)。

九、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37.推进殡葬和婚俗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发挥殡葬公益属性,加强殡葬日常监督和管理。倡导移风易俗,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并在全市推广。推进耒阳市、珠晖区深化婚俗改革试点,推进婚姻登记机构3A标准建设,完成1954年4月30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全市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38.加大爱残助残力度。实施“精康融合”行动,科学布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打造区域中心、精康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工站“五位一体”的康复服务体系,打造特色农疗精神康复基地。依托敬老院、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等福利机构,探索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39.规范流浪救助管理。加大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救助专项行动。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政策,全面规范站内照料,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送返人员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做好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工作。

40.强化革命老区工作。办好老区实事,着力抓好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深入开展“革命老区乡村行”宣传活动。开展老区精神基地申报,促进革命老区红色+绿色文旅发展。

十、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41.稳慎推进区划调整。坚持党对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国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为衡阳区划调整提供可行性建议,及时衔接上级民政部门,指导支持衡阳区划调整工作。

42.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推动县市区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制度建设,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格局。完善地名档案管理,推进地名方案、地名保护名录编制。继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广批量命名机制,指导培育先行区。强化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质量。完成国家和省级地名词典、地名志的年度编纂任务。

43.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完成“衡永线”和5条县界的年度界线联检任务。完善界线界桩管护机制,加强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开展边界工作考评,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民政事业保障能力建设

44.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民政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项目建设。

45.加强信息化建设。搭乘“智慧民政”建设快车,推动民政业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互通。积极推进身后“一件事”、社会救助、婚登等民政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

46.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动态调整民政权责清单,建立民政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民政系统学法考法,确保通过率达100%。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审查工作,开展政府采购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民政行业标准宣传及贯彻实施,加快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准备工作。

47.加强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实施民政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抓好统计分析,及时精准报送民政统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

4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机制,加大“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力度,扎实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49.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力度,积极推介典型经验、推送创新做法,讲好民政故事,打造具有衡阳特色的民政宣传品牌。加强舆情监测和科学有效应对,高效处置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0.提升大抓落实能力。依法依规做好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档案管理、国家安全等工作。深化“走找想促”活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调查研究成果。完善督促检查、督办落实、督查激励等制度,及时编入管理制度汇编,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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