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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在全市推行“社会救助五个一批”工作机制

来源:救助处发布时间:2018-1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战略“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作用,衡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救助五个一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最低生活保障一批、特困供养一批、医疗救助一批、临时救助一批和慈善救助一批的工作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社会救助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实施“社会救助五个一批”,以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兜底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其它边缘群体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对象,以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为基础,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为手段,通过多渠道救助、多元化保障、全方位兜底,落实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提升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比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发展,使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更精准、保障更充分、兜底更牢靠。  

  衡阳市政府对实施“社会救助五个一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社会救助五个一批”作为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一项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实施。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压实部门责任,推进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加强部门协同,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扶贫、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建立与脱贫攻坚相一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考核体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及时督促检查“社会救助五个一批”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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