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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关于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耒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07-18

 

 

今年以来,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标准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重点工作。现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部署,抓好落实 

(一)领导重视。今年省政府决定,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耒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耒阳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分管领导王翔副市长在2018年民政工作务虚会就做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后局党组会议研究,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入了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二)组织有力。6月份,结合省、市两级文件精神,局合理制定了《2018“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2018“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坤庚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参与班子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仁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严格政策。按照衡阳市民政局下要求,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月和170/月。201813月,我市人均救助水平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为落实衡阳市规定的救助水平。4月份,通过农村低保信息比对,各乡镇(办事处)民政站上报,共有9512653人提标。5月份,根据扶贫系统标识未脱贫全家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2199户,认定有54户符合兜底脱贫;

(四)民生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1-5月全市城市低保累计发放1176.0万元,累计保障33301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353.1元,高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33.1元。1-5全市农村低保累计发放2189.5万元,累计保障123118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177.8元,高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7.8元;

二、加强沟通,确保效果

(一)及时推进根据64日衡阳市市长办公会议和耒阳市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精神,将城市低保标准由420/月提高到480/月;农村低保由260/月提高到320/月;确保2018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为不低于320/月和170/,新标准从201811日起执行。目前正在等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积极协调。加大与财政部门的衔接,确保提标资金按时拨付,对象精准;加大与扶贫部门的联系,及时将符合未脱贫全家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切实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的目标

(三)加强宣传。抓住意识形态,发出民政声音,大力宣传“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工作,让社会公众和困难群众对民政工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三、补短强弱,精准施保

当前我市救助水平虽已高出省重点民生实施项目考核标准,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还尚未完成。为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快工作推进:一是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城乡低保提标文件;二是要积极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未脱贫全家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摸底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三是加大拨付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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