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划地名科发布时间:2024-05-21
5月17日下午,全市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暨“乡村著名行动”培训会在雁峰区岳屏镇山林村举办。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深入学习交流,开拓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要求。市民政局分管领导邹永焱出席培训并讲话。
培训班指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区划地名工作者要持续加强对《条例》《办法》的再学习再贯彻,推动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强调,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是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推动新发展阶段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县市区要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乡村著名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培训班要求,各县市区要对照“三步走、六个一”的目标任务和全市乡村著名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切实强化质量和时间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以第三届旅发大会在衡阳召开的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步伐。
培训班在岳屏镇山林村现场学习了乡村地名命名设标、红色文化传承保护、地名信息赋能产业发展的实践做法。专家围绕地名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入库、地名命名等主题进行专题授课。雁峰区交流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