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衡阳市工作动员会在衡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06 16:37      来源: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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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打赢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衡阳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月6日上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衡阳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张兰、副组长刘益贵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衡阳市委书记刘越高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主持。

张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邃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继承和发展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践成果,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的体制创新和重大的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推动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先后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健全湖南特色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改革之一进行部署安排,对标对表中央督察要求,先后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省级督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3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明显提升了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有力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和拥护。

张兰指出,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2023年例行督察实施方案,这批督察是我省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稳中求进和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为基本原则,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

此次督察重点关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进情况;"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违规上马"两高"项目、落后产能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清单任务完成情况,短板弱项和扣分风险点整改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问题、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情况;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情况。

刘越高表示,对衡阳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是在新征程上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重要鞭策,也是对衡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全面展示、全面检验,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衡阳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切。衡阳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坚决服从安排部署,以最积极的态度配合环保督察;坚决落实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加速整改,自动自觉举一反三,以最有力的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治,确保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责任担当,致力将衡阳打造为宜居宜游的品质之城,努力为美丽湖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刘益贵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做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衡阳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相关领导成员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相关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9月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34-8211497,专门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A032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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