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
发布时间:2024-06-16 18:43      来源: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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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24年6月7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N2024060600991、衡阳市衡东县新神州化工厂离洣水河仅10米左右,厂区内仓库有个水渠的污水(厂区洗地水)直接外排到洣水河。 2、洣水河衡东段附近有多家化工类企业没有进园区,环境风险很大。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衡阳市衡东县新神州化工厂离洣水河仅10米左右属实,厂区内仓库有个水渠的污水(厂区洗地水)直接排到洣水河问题不属实。公司仓库有地面冲洗水收集池,池内废水泵送至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未发现直接排入洣水痕迹。 2、洣水河衡东段附近有多家化工类企业没有进入园区,环境风险很大部分属实。按照《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洣水沿岸不属于搬迁改造范围,在仔细研判风险评估机构评估结论的基础上,衡东县形成了对洣水河沿岸化工企业予以保留的认定意见。同时,沿河化工企业均有完善的雨污分流和废水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隐患相对较小。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处理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 整改情况: 该公司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专人专岗,并开展了员工环保意识和技能培训。已办结
14D3HN202406060101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南路50号原无线电二厂老家属房周围居住环境差,有倒塌树木,单元门口有人种菜。诉求:协调相关部门,整治人居环境。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加强小区清扫保洁、实现群众满意处理情况: 联合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一是对倒塌枯树进行了清理及合理的处置;二是对公共区域种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和相关居民进行沟通协商,居民同意对单元门前屋后公共区域菜地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 6月7日下午15时,已对倒塌枯树进行了清理及合理的处置,清理了单元门前屋后公共区域菜地,并对家属房环境卫生进行了清扫。已办结
35X3HN202406060068水口山镇松化居民委员会“三友码头”主要经营煤渣、矿渣、石头的加工、存储、运输。近几年位置越扩越大,最近已至居民外墙下,导致居民常年忍受扬尘、爆破、噪声污染。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水口山镇居民委员会“三友码头”主要经营煤渣、矿渣、石头的加工、存储、运输,导致居民常年忍受扬尘、爆破、噪声污染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三友码头仅经营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物流配送、砂石销售及水运船舶代理业务,不存在经营货物加工行为,现场生产经营也无爆破声音,产生的噪音主要为货物装卸导致,且经湖南精泰监测有限公司噪音监测达标。码头在作业期间因物料装卸有时会产生部分扬尘,但三友码头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各项制度,作业期间防尘设施设备均正常使用,同时,在作业完成后及时开展了作业区清洁工作。 2、近几年位置越扩越大,最近至居民外墙下的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三友码头”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对三友码头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设施设备进行提质改造升级。加装环保设施设备,拆除旧棚旧楼和租用部分土地扩建了2个封闭式仓储棚。上述提质改造工程均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在2022年10月通过了有关部门验收。部分属实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确保码头各项生态环保制度落实到位。处理情况: 1、常宁市交通运输局和水口山镇人民政府对三友码头现场生态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三友码头”落实好各项生态环保制度,在生产作业期间严格使用防尘雾炮机、装卸防尘集料斗等设施设备避免大气扬尘和噪声污染。 2、常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常宁市交通运输局、水口山镇人民政府、三友码头负责人与上访人进行了当面调解,并对上访人上访事宜进行了答复。 整改情况: “三友码头”严格落实好各项生态环保制度。作业期间严格使用各项环保设施设备,避免扬尘、噪声污染,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洁现场。已办结
39D3HN202406060065王某衡带领的挖掘机车队在衡东县霞流镇鑫霞村破坏茶林,盗采石头和砂子。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王某衡带领的挖掘机车队在衡东县霞流镇鑫霞村破坏茶林问题属实。经衡东县林业局现场调查和比对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库,该处应为林地。未经审批开挖水塘行为共破坏林地总面积为1.93亩。 2、盗采石头和砂子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实为对现有池塘加深拓宽,所挖出的沙土都用于两侧塘堤加宽加高,且该水塘位于山坡上,周边无可供车辆通行的道路,未发现存在矿产资源外运情况。部分属实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并责令恢复原状。处理情况: 衡东县林业局于5月23日对霞流镇鑫霞村31组王某某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6月4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整改情况: 衡东县林业局责令林地破坏人限期恢复原状。阶段性办结
48D3HN202406060061投诉人对于边督边改情况不满意,举报衡山县政府对辖区内关停非煤矿山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修复问题不作为的情况,衡山县东湖镇辖区内12座非煤矿山36个工区在2017年5月关闭后,中央、省级政府、环保局数次对关停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和生态修复专项调查行动,但县政府仅在会议上强调,至今未进行任何实际行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生态修复,反而阻挠部分矿山经营主体自行治理。衡阳市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要求,与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的衡山县东湖镇辖区内12家矿山36个矿区当年全部整体关闭退出。衡山县根据相关文件制定《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矿山关闭退出补偿协议》,该协议明确规定签订退出协议后,其安全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由原矿山经营主体转为衡山县人民政府,由衡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进行关闭后矿山的安全隐患治理和生态修复。自2017年绿盾行动以来,衡山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和东湖镇人民政府对关闭退出矿山逐一进行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开展矿区安全隐患治理。衡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东湖镇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开展对关闭退出矿区的日常巡查,并以多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2021年衡山县对以前生态修复点位再次完成补植补造;2020年县政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山境内关闭退出矿山安全隐患治理方案》,2022年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衡阳市衡山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衡山县又对部分关闭矿区再次进行了生态修复。2022年对辖区内关闭矿山矿涌水进行排查,12个矿山污染等级划分均为无污染。不属实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已办结
60X3HN2024060600401、江头村委会违规为刘某立办理建房手续让其占用耕地建别墅。 2、耒阳市龙塘镇江头生态养殖场非法占地破坏林地、农田及非法排污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属实,但至今未拆除12750.99平的建筑物及设施(养殖场),以及未恢复非法占用耕地原种植条件,未复垦复林。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江头村委会违规为刘某立办理建房手续让其占用耕地建别墅部分属实。龙塘镇江头村刘某立于2019年初经组上群众同意,报江头村委会通过申请建房,2019年3月办理了规划和用地手续,2019年5月动工建设,12月全部完工。经核实,超出审批面积27平方米。 2、耒阳市龙塘镇江头生态养殖场非法占地破坏林地、农田及非法排污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属实,但至今未拆除12750.99平方米的建筑物及设施(养殖场),以及未恢复非法占用耕地原种植条件,未复垦复林问题基本属实。其中非法排污不属实,该养殖场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基本属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对刘某立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审批面积超范围建设行为,共计处罚9828元(耒自然资执罚字【2023】43号)。 2、2021年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江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养猪场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限当事人自行拆除12750.99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处214107元罚款(目前尚未缴纳)。2022年5月17日,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案移送给耒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该案已刑事侦查终结。 3、耒阳市林业局向耒阳市江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补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否则应依法在2025年3月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6月11日,超面积处罚已到位,占用未调规的98平方米厂棚已拆除并复垦复种。阶段性办结
69X3HN2024060600341、夏某卷在举报人卧房窗下堆放各种垃圾杂物,经常半夜在举报人窗下放鞭炮; 2、举报人家附近空地被用作停车场,每天十多辆汽车停在该坪上,噪音和汽车尾气影响几百户住户的正常生活和造成环境污染。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夏某卷在举报人卧房窗下堆放各种垃圾杂物,经常半夜在举报人窗下放鞭炮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是几年前所发生的事情,现该问题已不存在。 2、举报人家附近空地被用作停车场,每天十多辆汽车停在该坪上,噪音和汽车尾气影响几百户住户的正常生活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小院公共坪停车情况属实,造成环境污染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此地为开放式小区,停车地原为周围楼栋公共坪,当地居民为维护停车秩序,防止外来车辆乱停乱放而占用其停车坪,经周围楼栋所有住户同意自行组织安装了车辆进出的门禁装置,只限居住在此的居民停车,不对外提供停车收费服务。因汽车进出数量有限,产生的车流声及尾气没有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也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部分属实强化宣传教育,对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勤查勤清,维持良好的人居环境。处理情况: 雁峰区委、区政府责成雁峰街道办事处及余德堂社区进一步强化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生活居住的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好居民生活秩序。 整改情况:                     雁峰街道加强了对辖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清扫公司也按频次要求开展了保洁工作,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持着干净整洁。已办结
88X3HN202406060035鸟江镇湘一村鲁冲组村民在湘一村屈家组山上建了一个养猪场,存在臭味。衡阳市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进一步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性监测,督促养殖场户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减少臭气的产生与外排,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处理情况: 祁东县农业农村局责令高雄养殖场及时清理干湿分离机旁的粪污,集污池、沉淀池加施盖板覆盖,减少臭味排出,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发酵床垫料中添加的生物菌种成活率,不出现死床现象,充分发酵,降低臭气产生,并搞好场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垫料,做好蚊蝇消杀工作,避免蚊虫、臭气等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整改情况: 目前,该养殖场已按上述要求整改到位。已办结
105D3HN202406060025三塘镇龙唤村坪塘组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污水直排湘江,无环评手续,一般在晚上偷偷生产排放。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不属实。该公司2023年5月取得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年清洗消毒餐具3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衡清环审字〔2023〕8号)》。 2、该公司一般在晚上偷偷生产排放问题不属实。该公司因生产设备调试和市场不景气等原因,生产一直断断续续。通过调阅该公司今年以来5个月用电记录(有供电所提供的用电账单证明),可推算该公司前5个月每月生产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同时,工作人员对公司周边居民家进行了走访,均反映该公司未在晚上进行过生产作业。 3、该公司污水直排湘江问题部分属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发现该公司雨水沟入蒸水河排放口有排放痕迹。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因污水收集管道设计不科学,生产时有少量生产场地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溢流至雨水管道流入蒸水河,最终进入湘江。部分属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提高自主守法水平,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处理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责成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一是对流入蒸水河的雨水管道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按要求尽快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整改情况: 1、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已制定雨水管道问题整改方案,公司负责人承诺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冲洗地面废水和生活废水不再溢流至雨水管道流入蒸水。 2、衡阳雁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三个月内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阶段性办结
107X3HN2024060600142016年福田乡政府将汤家冲水库以及周边林地租给聂某林和陈某华用于种养殖基地,而承包人聂某林不遵守合同规定大肆破坏水库及周边山体自然生态环境,挖山种植油茶树和果木树,植被遭破坏后山体常年裸露,未修复,造成水土流失,而水库和周边山体被污染严重,主要破坏污染的情况具体如下: 1、将水库转包给其他人,在水库搞渔业养殖经营,设立钓鱼场对外营业,外来钓鱼人员将一次性餐具、水瓶、钓鱼用品、包装袋等垃圾随意丢弃在水库水面以及周边山体内; 2、在水库及岸边规模养殖畜禽; 3、于2021年3月将岸边部分场地转租给白南高速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国二冶集团),用于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在水库岸边生活,进驻后,破坏林地,将林地用混凝土硬化,建成篮球场和存放施工设备的场地,另外新建3栋板房,用于办公、居住和厨房餐厅等,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偷排入水库,生活垃圾偷藏入水库岸边树丛中,下雨天生活垃圾全部冲入水库,水库水体浑浊,臭气熏天,气味刺鼻,长期漂浮大量死鱼和塑料垃圾,紧挨着水库的下游距离不远处5个村民小组,一个福田铺中心学校,在校师生400人以上,周边村民和学校的生活用水全部是井水,而井水来源全部都是汤家冲水库平时放水涌出来的地下水,严重影响村民和师生的日常生活。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在水库及岸边规模养殖畜禽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承租人在水岸边散养了20余只鸭子,但未形成规模养殖,也未对水库水体造成明显污染。 2、将岸边部分场地转租给白南高速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国二冶集团),用于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在水库岸边生活,进驻后,破坏林地问题属实。 3、在水库搞渔业养殖经营,设立钓鱼场对外营业,外来钓鱼人员将一次性餐具、水瓶、钓鱼用品、包装袋等垃圾随意丢弃在水库水面以及周边山体内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钓鱼场曾营业数月,但在收到线索后,福田铺乡政府联合衡山县水利局、衡山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及时制止,责令其限期整改。当年已整改到位。 4、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偷排入水库,生活垃圾偷藏入水库岸边树丛中,下雨天生活垃圾全部冲入水库,水库水体浑浊,臭气熏天,气味刺鼻,长期漂浮大量死鱼和塑料垃圾问题不属实。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修建了3个化粪池,定期安排化粪车运出集中处理,未排入水库;针对生活垃圾处置,由福田社区安排垃圾清运车定期转运到福田垃圾站集中处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水库水体浑浊、臭气熏天,长期漂浮死鱼和塑料垃圾等情况。 5、地表水污染严重影响村民和师生的日常生活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7日,衡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福田铺乡汤家冲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衡山县疾控中心对福田铺中心学校的水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不存在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的情况。部分属实督促承包方严格按照林业生产规范进行后续经营管理;进一步督促白南高速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对生活污水和垃圾规范排放处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做好宣传工作。处理情况: 1、衡山县林业局对白南高速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和聂某林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立案调查。 2、衡山县林业局立即敦促承包方对裸露山体进行复绿,避免再次发生水土流失的现象。 整改情况: 现已完成复绿。阶段性办结
110X3HN202406060012耒阳市房产局迫路冲廉租房1栋靠近外滩公馆一侧卫生管道长期堵死,污流遍地,臭气熏天。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卫生,保障用房质量处理情况: 耒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2024年6月6日对堵塞下水管进行更换及修缮。 整改情况: 截至6月9日已完成下水管的更换及修缮,并清理了现场堵塞杂物和污水。已办结
114D3HN202406060018世纪华城小区A栋楼下海鲜市场废盐水直排小区和路面。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日常巡查,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处理情况: 6月7日,蒸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所工作人员用洒水车对排放污水路段进行全面清洗。6月8日,蒸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 6月11日,蒸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已处罚到位。已办结
138D3HN2024060600111、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乌联村灌溉水池被填埋建房,导致土地无水耕种; 2、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新和村耕地建设游乐场。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加强环境卫生的巡查、尽快完善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处理情况: 1、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要求相关户主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乌联村委会加强对新跃组水利设施、环境卫生巡查。 2、常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该项目违法占地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常宁市新和村经济合作社退还在新和村后背组违法占用的林地1226.1平方米土地;没收违法占用的122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对违法占用的林地1226.1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25元的标准处罚,共处罚人民币30652.5元整。上述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 整改情况: 1、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已经启动渠道清淤工作,并修建水渠沉沙池。 2、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新和村正在积极向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完善手续后再启动项目建设。未办结
142D3HN202406060010金孺大厦楼下99活鱼馆油烟扰民,大楼没有专用烟道,餐厅自行安装排烟设备,导致楼上居民都不敢开窗。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督促该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杜绝油烟排放影响居民生活。处理情况: 石鼓区城管局及黄沙湾街道要求该餐馆一是6月18日前完成改造排烟管道;二是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油烟检测;四是对该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做好油烟净化器的定期清洗及维护。 整改情况: 该店于6月12日委托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清洗了油烟净化器,并委托检测公司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排放达标。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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