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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环境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4 17:22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2022年1 月24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牵头抓、环境信息中心具体抓各科室(队站)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专人负责并细化责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落地,按照局内部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明确了专人负责;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保密审核和管理责任更加规范明确,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规范,提高质量。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信息。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注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网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必须经过科室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保密审查三步审核后才能发布。建立网站信息纠错机制,通过网站运维监测平台对网站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的实时监测和短信提醒,及时手动修改,确保官网信息健康安全和准确无误。2021年我局官网新开设专题专栏4个,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8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信息58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90条。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官方网站这一政府信息公开首要平台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通过市党政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2021年全年共接收和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全部在有效时限内给予了回复。全年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85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3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上级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信息发布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优化市局官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设置和信息发布功能,拓宽与媒体的合作渠道,扩大政务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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