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3月14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为着力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力量配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全体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及县市区商务粮食部门,由专人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更新网站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与时俱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省粮食政务网、衡阳市商务预报网、电视台、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载体,延伸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开展学习培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组织机关干部和局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关法规,提高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排专人参加了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员培训、全市网络信息舆情监控培训班、湖南省商务系统信息工作培训班等,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操作流程等,确保我局重大信息按时按质、依法依规公开。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5年,我局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项,制成公开目录,做到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查询便捷。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要求,我局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产生后,认真进行保密审查,并经局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扩大信息公开总量。广大网民通过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站、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市商务预报网站均可查阅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通过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站、衡阳市商务预报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83条,其中工作动态205条、计划规划20条、政策法规7条、统计信息29条、人事信息6条、财务信息16条、投资政策7条、投资动态22条、政务公开26条、办事指南33条、通知公告10条、工作调研29条、工作简报14条、县市区各类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创新信息公开途径。2015年我局就商务粮食优惠政策、调研情况、招商引资、综合执法等社会热点,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新闻、中国区域经济杂志等媒体,及时发布信息110条;利用市政府举办“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这一平台,我局制作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常识》宣传展板,发放《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常识》宣传资料3200多份,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利民,增进公众对商务和粮食工作的了解。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我局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件。主要对中澳自贸协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进行了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站、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应急知识提问450余起,相关政策咨询80余起,网上接受商务粮食政策咨询4起,及时回复100%。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数量为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收费额为零,减免额为零。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2015年,该项费用大约为2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我局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培训班4次,参加人数150人次。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存在的问题 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而且对于信息公开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分不清什么是应该公开的,什么是不能公开的。因此,仍需要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人都真正领会、悟透文件精神。 2.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商务粮食领域的重大决策的配套解读,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目录,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将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商务粮食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商务粮食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开展商务粮食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众对商务粮食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商务粮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健全和完善商务粮食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58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58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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