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1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年初,召开信息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信息工作任务,将信息工作纳入对市直文广新各单位,县市区文广新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舆论宣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大了学习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集中全面学习《条例》,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学习。为促进市直文广新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我局组织市直文广新单位办公室主任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安排信息化建设相关任务,要求各单位深化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学习培训。安排兼职信息员参加专门培训班,加强对兼职信息员的督促和管理,促进信息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在本单位内部举办了培训。
(四)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严格按照市信息办的要求,安排专人精心编制了《衡阳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和信息获取方式等内容,并公布了联系电话和监督机构。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信息员职责,分解信息公开任务,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规范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由信息员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目录,适时进行更新和维护。通过直报系统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等内容,公开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按时高效办理网上群众举报事项,没有出现举报不查处、不回复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在衡阳党政门户网共公开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计划规划、法律法规、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事项信息、网上办事及重点领域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信息213条,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
(二)公开形式:互联网657条;公共查阅点154条;新闻发布会3次;其它渠道(含政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48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周末百姓剧场”、“市民掌上图书馆”等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先后举办了3场新闻发布会,分别为:6月20日,“周末百姓剧场”新闻发布会;11月3日,“衡阳市民掌上图书馆”新闻发布会;12月29日,“周末百姓剧场”香港青年交响乐团2015元旦音乐会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件。党政门户网站回应事件5件;“12345”平台回应事件12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4年,我局受理各类咨询17件,及时回复17件,接听电话咨询15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逾20000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信息化工作,成立了市文广新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落实了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具体联系协调信息公开事务,安排专门经费保障信息工作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4年1月4日在市图书馆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工作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信息工作任务,就操作使用省文化厅信息工作平台进行了专题培训,市直文广新各单位、县市区文广新局共39名信息员参加培训。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二是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4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7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5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