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21 08:45      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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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开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创建、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菜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饲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

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一)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内设2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农村政策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种业管理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科、畜牧业管理科、兽医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垦科、蔬菜烟叶管理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市委农办秘书科。

(二)其他机构:2个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1个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农村能源综合利用中心)、1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农民素质教育管理办公室)、2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绿色食品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归口管理机构: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农业科学院、衡阳市蔬菜研究所、衡阳市现代农业示范管理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衡阳市农业农村局、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衡阳市农村经营服务站、衡阳市农村能源综合利用中心、衡阳市农民素质教育管理办公室、衡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衡阳市农业科学院、衡阳市蔬菜研究所。

四、2020年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收入1345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26.14万元,经费拨款9853.9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2.17万元;上级主管理部门补助收入327.8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131.5万元,经营收入70万元,其他收入902.76万元。2019年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收入994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公开中增加新成立二级预算单位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其中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收入为1353.48万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预算收入为1598.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支出1345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1.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764.8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9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81万元),项目支出4637.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475.73万元、其他支出161.37万元)。2019年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支出994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17.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增多,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723.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6.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37.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系统运行经费共为920.66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29.43万元、印刷费22.4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14.3万元、电费31.3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22.8万元、差旅费60.32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34.24万元、培训费38.09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328.86万元、福利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11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8万元。2019年运行经费为492.38万元,较上年增加428.28万元,主要原因:一、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会提标,工会经费增加235.08万元;二、机构改革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公开中增加新成立二级预算单位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为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问,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并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组织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七)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0年农业农村局系统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79.5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全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9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农业农村局系统预算公开中增加新成立二级预算单位衡阳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公车数量有所减少。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2020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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