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3 18:4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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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

(一)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二)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村务公开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

(三)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市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监督;负责组织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并联审批及其督促检查。

(五)负责指导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六)负责管理电子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网络;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审批;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并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七)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处理。

(八)负责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和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九)负责为市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建设项目提供跟踪政务服务。

(十)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监管。

(十二)承办市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科室6个,在职人员22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100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5.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1005.5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76.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729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005.56万元,比上年增加331.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和项目经费有所变化和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3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1.7万元。包含:物业管理费130万元、IT运维服务18.9万元、中央空调维护费2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32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6万元,项目支出72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会议费预算数4.6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5.5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

1.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19年会议费预算数4.65万元,比上年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大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情况下,各类政务服务的改革会议次数增加;培训费预算数5.54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培训工作,在人数、规模和场次都有较大增加。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各类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用品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人员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务中心2019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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