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23-28662 | 统一登记号 | 24 | 文号 | 衡政办发〔2023〕8号 |
公布时间 | 2023-04-14 | 来源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有效期 |
衡政办发〔2023〕8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于新凡
原分工不变。
并负责代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所代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代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市长 朱春光
原分工不变。
并负责代管民政、生态环境工作。负责所代管单位及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代管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代联系民建衡阳市委、市残联、市慈善总会。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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