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衡阳市数据局
负责人:张少华
机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969168
传真:0734-8969020
电子邮箱:hysxzsp@163.com
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数字城市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市政府网站。
(四)牵头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维护改善营商政务、法制等环境。协调、推进全市行政效能工作。
(五)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统筹建设、指导推进、监督考核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牵头负责整合优化政府相关部门、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社会求助服务电话。
(六)负责拟订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发展战略,编制电子政务、数字城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建设投资总规模及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和政务信息安全工程项目审查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项目。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数字化应用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基础网络的规划、建设和应用,协调推进政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库安全工作,协调处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数字认证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维护和优化营商政务、法制等环境。协调、推进全市行政效能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承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市政府网站工作。负责统筹建设、指导推进、监督考核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优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社会求助服务电话。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便民服务网上办理。统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性政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的标准化建设。承担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项目规划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数字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规划、核准和综合管理,组织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和政务信息安全工程项目审查论证工作。
(五)应用技术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数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电子政务、数字城市、政务信息化系统等应用管理、运行维护、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市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推进政府投资的电子政务、数字城市项目。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数字认证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及计算机的运行维护。
(六)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科。负责拟订全市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全市政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基础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库、主题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推动政府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资源开放共享。
第五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