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农勇辞去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衡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刘平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春光的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朱瑶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林军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文霞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黎丽娟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霁清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许晓华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丁枥澎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琳芳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邓琳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罗源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丁枥澎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源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霁清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邓雍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朱瑶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邓琳的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阳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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