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09:24      来源: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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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衡阳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3月1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www.mdabdate.co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联系(电话:0734-8859475)。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是新修订的《新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条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我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就发布、解读、回应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一是对所有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公开发布,并进行图解说明,共发布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32条;二是对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图解说明,共发布市政府(办)文件图解81条;三是对国省相关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或图解信息及时转载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栏目;四是对新闻发布会、专家观点及媒体评论热议的教育、生态环保等通过新闻办组织的各种新闻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发布,全年发布新闻发布会19条,专家观点信息50条,媒体评论信息45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衡阳市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全市各单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分别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按需按程序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及公众公布工作情况或回答当前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推进政民互动,强调公众参与,做好"书记市长信箱"来信来访答复工作。2019年,收到来信来访729条,办结率100%。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组织第三方力量参与制作政策解读,运用图文,影音视频、媒体问政等手段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内全市共有重大行政决策5件,分别是《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衡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关于《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项目涉及衡南县廖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衡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均通过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实施决策行为。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将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工作细化到责任单位,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二是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结果公告办法》,在审计项目完结后,根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及相关情况,依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公告外,其余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审计整改情况等内容。三是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衡阳市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1件,已全部行文答复,面商率、办复率、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解决率56.9%,办理情况总结已面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围绕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在脱贫攻坚方面,我市围绕解决"扶贫脱贫"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全面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围绕大气、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水库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推进情况,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梳理公布权责清单3169项,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后共保留有依据的证明1025项。为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创造了条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程序。三是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放管服改革,优化衡阳营商环境,扎实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向深入,今年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593个(预计数,下同),同比增长13.83%;成交总额605.73亿元,同比增长8.82%;增收金额22.01亿元,同比下降11.04%;节约金额7.33亿元,同比增长34.59%;完成交易服务费0.73亿元,同比增长21.89%;收取保证金72.97亿元,同比增长13.13%。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根据国省相关要求,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我市在党政门户网站开设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按照国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市从7月份开始,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座谈研讨会,就设置工作要点栏目和内容保障进行了积极讨论和交流,具体确定的栏目有政策措施(含创新政策、产业项目和建设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经济体制改革、三大攻坚战略、重点民生领域)、营商环境(包括"放管服务改革"、减税降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预期、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等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453条。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对财政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以方便公众查阅监督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自运行以来,网站功能日益完善,网站集群效果明显。一是进一步规范"五公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大类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强化信息关联和资源利用。二是丰富解读回应内容和形式。综合部门、专家、媒体和图解展开文件解读;主动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法规性文件进行图解图解,既突出重点又通俗易懂地展现。三是完成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四是畅通互动及时反馈。五是分类网站检索结果。实现检索结果"政务、服务、互动和文件"四大子类,检索覆盖面包含集群所有站点。严格执行《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注重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严格反复审查、确保无误,并由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迅速响应国家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体系,及时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备案登记及纳入日常监督管理。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机构改革后,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着手开展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内容,现在新版湖南政务服务网已正式上线运行,后台相关信息正在有序录入。二是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三部门实行"一窗通",整合税务、住建、自然资源三部门实行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税"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已实现"一次办""一窗办""最多跑一次"。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每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也成立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具体明确1名分管领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建立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QQ群、政府网站工作微信群,并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在群内开展日常工作交流。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2019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制定了衡阳绩效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机关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衡绩办发〔2019〕6号),细化政务公开评估细则和考评规则,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限期落实。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并做好主动公开。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开放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会议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三方面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述;会议还就政务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日常需掌握知识点及政府网站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19

 219

 15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3

 35854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8

 0

 2954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4

 1056

 1991864

行政强制

 156

 94

 401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53

34.11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3 

 0

 0

 4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6

 0

 0

 0

 0

3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8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1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10

(七)总计

 437

 0

 0

 0

 0

 1

4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纠正

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15

21

 36

18 

24 

11 

17 

70

9

22

6

16

5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主观方面,一是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二是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指导帮助不够。三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素质较差,法治意识不强,甚至夹带个人私欲,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甚至持抵触排斥情绪。客观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二是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和行为缺乏明确和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体系。

(二)2019年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0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力度,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从决策、执行、管理、结果等过程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对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增强解读效果,多用客观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多举事实案例,多采取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通俗化、形象化的展现方式,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愿意主动配合、落实政策。

2、着力拓宽基本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的两条基本渠道,也是两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新《条例》用两个独立章节进行规定,占一半以上篇幅,必须重点消化理解、落实到位。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落实好规定的15类信息,并结合各级政府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作出答复。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情势变化不再"例外"的信息,对频繁"被申请"的信息,逐步向主动公开转化。

3、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4、强化基本载体。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档案馆等传统媒介,互联网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新《条例》对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新要求。要与时俱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政府门户网站有机衔接,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要件、结果等"一网通查""一网通办"。

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用信息公开的小积累,为专项行动营造大环境、增添大力量,打造让企业认可、群众满意的政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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