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dabdate.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衡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88579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阳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法定内容。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工作。2021年,通过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802条,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5831条;"中国.衡阳"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02条;按照新《条例》第49条规定,各区县(市)政府及各市直部门在1月31日之前依法依规集中发布全市信息公开年报的发布工作 ;按要求集中发布全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年共发布《衡阳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并向各级各单位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免费发放政府公报约2.6万册,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90件;优化疫情防控专栏建设,抓好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每日发布疫情通报;围绕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栏"、全年度发布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共 67 篇,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图解、视频解读,增强市政府重大决策透明度;202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 47 篇,政策解读图文 65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度共发布回应信息、媒体评论、专家观点共715 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发布征集调查9期,结果反馈9个;开展热线问政3 期;2021年度"衡阳发布"政务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900余条,平均每天更新8条左右,总阅读量突破2200万次;"衡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0余篇,阅读量突破290万次;"衡阳发布"抖音号发布90余条,阅读量突破200万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程序,群众对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耐心释法答疑,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法律法规,本年度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78件,已全部按时按程序办结并回复,回复率达到100%,现有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 16 件。二是稳妥处理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工作。对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等,积极应诉、妥善办理,较好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2021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53起,其他政府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下发《衡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制作源头把关,建立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文件公开属性随文件同步审签,落实到文件制发全过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分门别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展示,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内容目录,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加方便群众快捷获取信息。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十四五"规划专栏"衡阳市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新建"衡阳市政府规章库"系统,以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整合改造12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45家市直政府部门网站,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程度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汇聚,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的规范化政府网站群。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荣获"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务网站"。
(五)强化监督保障。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加强公开工作培训指导,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全年共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监测,严格落实人工检查、系统检查、单位自评自查、形成常态化监测机制,严格监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动公开考核结果,督促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列出清单,督促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0 | 35 | 5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5426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365 | ||
行政强制 | 3652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524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1 | 5 | 2 | 1 | 0 | 19 | 37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1 | 3 | 2 | 1 | 0 | 19 | 3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01 | ||
(七)总计 | 357 | 9 | 4 | 2 | 0 | 48 | 38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 | 0 | 0 | 0 | 0 | 1 | 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30 | 1 | 2 | 4 | 37 | 6 | 0 | 0 | 0 | 6 | 8 | 0 | 1 | 1 | 1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动公开意识需要更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思维和理念还有待强化和提升。本年度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方面由于新要求、新形势的变化,区层面系统平台无法及时更新和优化到 位;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改革导致人事调整,对系统平台应用操作不熟练,对信息发布学习不够、研究不透。
(二)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还不够精细 化,存在简单解读现象;在多元 化解读方面,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质量不高等情况, 县市区对政策解读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查阅专区建设和运行后,各项服务功能还未完全跟上,未能充分整合各类政务公开要素,同时与线上平台的信息渠道和公开事项未达到有效衔接。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将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新《条例》精神,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不定期业务专题培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并强化培训,提高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群众诉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平台正常运行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加快政务公开新平台的开发和应用,针对现有系统平台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优化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板块设置、页面整体展示、后台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统计功能和信息发布预警机制等功能。
(二)加快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确 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指导各单位积极探索通过"一网 通办"市民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政策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优化考核事项和培训内容,继续丰富解读形式和 渠道,以文稿解读为基础,拓展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抓紧时间出台《衡阳市依申请公开操作规范》,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全市各单位从事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信息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做好现场指导。 针对各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对收到申请较少的单位继续做好临场指导,有效提高答复质量。三是继续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化解行政纠纷矛盾,更有效地服务好群众。
(四)优化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服务功能
以专区为依托,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和信息内容,组织相 关部门及街镇不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让更多公众 走进专区,通过参观、视听、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意 见建议,同时充分利用专区设施设备,积极拓展政民互动和公众 参与形式,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融入政 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衡阳市人民政府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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