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2 月2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机构健全。为保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衡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监督到位。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内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目标明确、监督到位,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知晓面。
一是全面公开。通过制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栏、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执法执纪情况,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事项等向社会广泛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重点突出。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作和不动产登记流程作为公开的重点;三是决策听证。对制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制度从酝酿开始,直到颁布执行都进行了公开,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了听证制度,对技术性较强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上公示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制。
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制定了衡阳市国土资源局《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实施“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政务服务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
(四)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质量。
1、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2、加强学习、培训工作。2018年5月,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信息联络员学习《条例》和相关制度,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2018年11月15日,我局领导专门召开业务协调会,针对更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五)完善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在注重信息量上传力度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对一些敏感问题、一些工作机密、一些涉及敏感事件的机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的报送、发布和公开均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确保信息安全和流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网站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业务工作、热点专题等5个一级栏目,组织机构、新闻动态、公示公告、地价信息、在线查询、信访投诉等26个二级栏目)共计3356条。其中,遗失注销公告2433条,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5条、市政协提案答复2条、网上咨询139条。
(二)公开形式:
1、利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使党政门户网国土子网站成为我局宣传的重要窗口。
2、定期通过简报,及时反应国土部门的工作动态特别是廉政方面的动态。
3、配备信息公开相应设施、设备,在国土局一楼大厅设置了个国土宣传专栏、展示板等,确保了重要国土信息及时向公开。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书6次。
(二)接受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访谈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工作流程。办公室登记受理、分管领导签批、业务部门承办,将拟公开材料和答复意见汇总后交法规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分管领导签发,业务部门在指定场所向申请人提供资料并解释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满意后签收,由办公室归档。
2、办理情况。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门户网站在线回复各种群众咨询139条,当面依申请公开10条;办结率、满意度都达100%。申请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划拨批准文件、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咨询,占到申请总体公开政务信息的90%以上。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在新的门户网站的首页下开设“政务咨询”栏目,通过在线回复各种群众咨询共139条,更好的满足了市民的需求。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3件已审结,都是撤销原行政行为。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一审已审结15件,其余正在审理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建立信访、依法行政、遗留问题发证等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把手作为召集人,直接面对诉讼、复议、信访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和行政诉讼要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国土资源方面热点、敏感、复杂问题,及时开出诊治“药方”。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项目公示牌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制作费用,其它信息公开全部免费。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办公室、信息中心、财务科、培训中心、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纪委组成。局办公室具体牵头组织实施,信息中心提供网络平台,负责对平台进行规划、协调、运维、融合、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采集录入等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保障,培训中心负责教育培训,法规科负责政策解读,行政审批科负责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全年共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培训2次。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6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3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4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8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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