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职能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建设管理和日常运行工作。

(一)领导重视,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机制

2016年,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市电子政务办相关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局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总结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学习培训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多次派分管领导及承办具体事务工作人员参加电子政务公开小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接受业务指导,保证信息公开有序、准确的进行。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在进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我们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在衡阳党政门户网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734-8811609),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处理举报投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到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衡阳党政门户网、衡阳教育信息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

衡阳教育信息网

湖南教育政务网

2、公共查阅点。

衡阳市教育局1楼阳光服务中心

3、媒体渠道。

我局在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衡阳新闻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三、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约2000人次,我们都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项,告之联系部门及电话,给予了合理的答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条例》和市《方案》的要求,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加强机关各科室及时主动提供公开信息,并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今后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要确保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并不断完善其中的内容和板块。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66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665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条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2)“信息不存在”数 

条 

  

(3)“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11)其它原因 

条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约16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2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46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约20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70000

 

 

4.投诉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接到电话投诉统计

人次

457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