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5:31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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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科技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7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做出了部署,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鉴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衡阳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通过更加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批规定,对日常工作形成的各类信息、文档进行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必须经过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保密办主任),分管保密的副局长四方审核后才能发布。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要求。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保密审核和管理责任更加规范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红网衡阳站、衡阳市科技局官网上公开各类科技信息。同时,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我局对网上舆论引导、网站建设、网络信息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利用网络开展正面宣传,形成了较强的宣传声势,对引导媒体、社会和网民了解、认识科技工作的重要性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生建设等重大主题的网上宣传,对引导舆论产生了积极作用,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开展学习培训。为了切实加强信息化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信息工作培训。并对全市科技系统的网站管理、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就当前信息工作的各项重点任务作了部署安排。重点就如何做好网站新闻采编、信息公开、政民互动、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培训,要求全市科技信息员要以满腔的热情和良好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信息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适应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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