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      来源:衡阳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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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我委始终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专人专职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从事本单位的信息采编和审核工作,确保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现代农业建设及惠农惠民政策,及时公开农业生产形势、最新动态、病虫防治、新技术等信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邮,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得到了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肯定。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5条。 

  (三)开展学习培训;  

  为全面做好集约建站工作,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先后4次参加了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的专题会议和培训;为搞好新版衡阳农业信息网的信息采编工作,在全委开展了一次信息员培训,切实提高新形势下信息采编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严格按照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完善了我委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市农委专栏和衡阳农业信息网上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我委建立了“衡阳农业信息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定、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和“供稿单位领导把关,文责自负”原则,明确信息发布的方式、流程、更新频率、责任人,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  

  进一步完善以衡阳农业信息网及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集约建成衡阳农业信息网,新版网站与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同源,完善了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  

  在衡阳农业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运行良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畅通。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我委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农村改革,助力农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概况信息、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法律文件、统计信息、人事信息、政府事项信息、网上办事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真实、与去年进行对比)。 

  2016年7月,我委在全市首批集约整合建成新衡阳农业信息网,与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实现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同源。网站以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共参与三大基本服务功能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各板块功能更加清晰,栏目设置更加有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现设有信息公开、农业工作、互动交流、网上办事四个主栏目,下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县市区动态、三农政策及解读等必设子栏目,技术服务及农事指导、精准扶贫、衡阳名牌等部门特色子栏目。截至目前,在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695条,比2015年增加326条。网上审批及政务服务集中受理办件62件,接听12316热线咨询、投诉20人次,网上解答群众问题6人次,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8人次。 

  (二)公开形式 : 

  1、互联网;  

  衡阳农业信息网,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湖南农业信息网

  2、公共查阅点;  

  衡阳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3、政府公报;  

  无 

  4、新闻发布会;  

  无 

  5、其它渠道(含政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本部门在湖南日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媒体及“衡阳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衡阳智慧农业”公众微信号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同特点,紧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加强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引导涉农舆论,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全年未发生涉农舆情,有关新政策的解读及时通过各部门和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未曾举办新闻发布会。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本年度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未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站的主渠道作用,针对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信息化、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扶贫等重要“三农”政策转载发布解读信息28篇。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对粮食生产、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精准扶贫等重大涉农信息和社会热点关注信息进行报道。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衡阳电视台播发30余条消息;衡阳日报和晚晚报发通稿220余篇。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等媒体,充分发挥了衡阳农业新闻宣传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重点工作开展,播发了大量稿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以我市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为契机,以“衡阳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衡阳智慧农业”公众微信号为重点,2016年1-12月,累计发布政策法规、农技服务、农业动态等各类信息320条、提供农技信息服务51260人次、受理投诉及建议12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本年度未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方式回应热点事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委未接到任何人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将不公开的信息无偿提供给其它机构,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收费都是根据国家规定征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共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8人次,完成网上审批及政务服务集中受理办件62件,接听12316热线咨询、投诉20人次。涉及惠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补贴等问题,我们都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项,告之联系部门及电话,给予了合理的答复,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的开展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法律规定执行,做到了合法、合情、合理,一年来,我们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未涉及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机构改革后,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由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配备了工作必须的电脑、网线等硬件设施,由专职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有效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按时按要求参加了四次市电政办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会议与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委重新开通了衡阳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有待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有时存在延时公开现象,各科室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还不够广,场所维护和渠道拓宽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2017年,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做好衡阳农业信息网站、“衡阳智慧农业”微信公众号和农业手机短信等平台的完善和维护服务管理工作;二是整合现有各个平台资源,以“衡阳智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为应用,把衡阳智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成衡阳农业信息的航母,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积极推进农业物联网开发应用试点工作。联系一至二家科研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衡阳智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开展农业物联网在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应用示范推广,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水平。 

  十一、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69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2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2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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