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22      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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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报由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规定,坚持“真实全面、严格依法、及时便民”的原则,以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法制、服务政府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从农业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把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政策解读;预决算公开;实用技术培训;病虫害简报;行政执法公示;法律法规等专栏,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92条,其中:工作动态217条、进行三农政策解读5条、农业要闻5条、通知公告44条、媒体聚焦2条、技术服务农事指导7条、乡村振兴2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2条、公开指南1条;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发布权责清单176条、公布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信息104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活动除在电视上进行大力宣传外,还利用宣传车、发放技术资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及时地向社会各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假冒伪劣的常识和国家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网站公开, 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投诉渠道以便群众监督。我局相继设立了政务公开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确保群众投诉渠道通畅。全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反馈的提案、意见、建议等78个,并都进行了及时回复,处理回复率及满意率都达到了100%。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4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71

76

行政强制

0

3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5524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由于我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政府公开信息量较大,这给全面收集信息和及时公开带来了一定的考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有待丰富,内部管理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政策宣传力度和针对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正面宣传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生产、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平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提高农业部门的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围绕我市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农业政策、实用农业新闻、生产技术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三是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能从更多的渠道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与监督水平,真正做到“阳光政务”;四是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结合农业重点工作,层层落实工作,促进信息电子化进程,完善现有网站栏目的设置和整合,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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