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局直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信息提供,局法规科进行把关后由局办公室进行网上发布。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衡阳司法行政网、《衡阳司法》内刊和“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全系统特色亮点、经验作法、先进典型,讲好衡阳故事,传播司法好声音。
(三)开展学习培训。经常性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并且将信息处理和信息公开作为基本内容,不断增强业务人员的信息处理能力,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集约化后新网站的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健全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迁移和发布各类业务办理和查询指南。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内容进行信息的审核与发布,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的绝对准确。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通过市党政门户网、市电子政务内网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直接报送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工作动态和信息。
(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和业务咨询,在规定时限内,为群众作出准确答复。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我局对社会大众重点关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人事等信息都及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通过衡阳司法行政网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222条、通知公告31条,规划计划、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84条。
(二)公开形式 :
1、互联网。充分利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和衡阳司法行政网,把行政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投诉监督电话、通知公告、互动交流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及时受理、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和局长信箱收到的群众来信。
2、公共查阅点。在市局机关办公楼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和衡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服务承诺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便民服务手册。印发《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内容包括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投诉监督方式等,使来办事者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为来办事者提供了方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宣传资料。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的普法时间节点及“一进二访”活动的开展,印发了两万余份普法宣传资料村(居)民、在校老师、学生手中,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5、其他渠道。通过“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我局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及网络热点法律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和解读,每个工作日推送1条图文信息。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对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给予回复、引导共2次。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文件解读类信息1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及时受理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2016年,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8件,回复局长信箱来信7件。全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1.61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0余件,援助3500余人。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处理行政诉讼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机关、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网上公文收发、信息公开、书记市长信箱、网上审批事项跟踪督办、12348法律援助网上咨询、局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及知识库更新、衡阳司法行政网的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局机关文字信息宣传报道小组成员负责《衡阳司法》内刊的选稿、编辑、印发、分发等工作,另有1名同志负责“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全年用于网站改版、维护、更新和人员工资的经费达到5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对市电子政务办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我局均安排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在全系统共组织文字材料人员进行1次专题培训。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局限于局机关部门职能及工作动态方面,今后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开及解读。
(二)网站集约化以来,对新网站的内容保障不够及时,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迁移的效率较低,造成短时间内网站信息内容匮乏的情况。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偶尔存在错别字,局长信箱等与市民互动的栏目里,部分信件解答不够及时。
(三)我局配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7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