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司法局
(2014年3月12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机关、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学习培训。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积极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办公室认真组织编写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业务科室,并在市政府党政门户网和我局机关网站上发布。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多次开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改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工作信息60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行政职能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69条;公告公示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充分利用党政门户网和局机关网站,把行政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投诉监督电话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
2、公开栏。在市局机关办公楼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和衡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服务承诺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便民服务手册。印发《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内容包括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投诉监督方式等,使来办事者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为来办事者提供了方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宣传资料。印发了一万余份普法宣传资料深入村(社区)发放到村(居)民手中,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收到网上来信4件,我局均按照《信访条例》和电子政务办的要求认真办理,及时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共接受市民有关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咨询约4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0人次,电话咨询约9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用于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约10万元。
七、主要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仅限于局机关部门职能及工作动态方面,今后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开。
(二)我局配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不够完善,下一步要增加工作人员、改善专用办公设备。
(三)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一步将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信息更新的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部分工作人员对网络安全不够重视,要进一步做好维护网络安全的工作,加大网络安全保密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0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申请总数 | 条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1)其它原因 | 条 | 0 |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34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2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万 |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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