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2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勤政的基本要求,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根据《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加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局直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信息提供,由局办公室保密审核后把关后进行网上发布。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衡阳司法行政网、《衡阳司法》内刊和“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全系统特色亮点、经验作法、先进典型,讲好衡阳故事,传播司法好声音。
(三)开展学习培训。经常性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并且将信息处理和信息公开作为基本内容,不断增强业务人员的信息处理能力,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集约化后新网站的各类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健全各类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迁移和发布各类业务办理和查询指南。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内容进行信息的审核与发布,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的绝对准确。
(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通过市党政门户网、市电子政务内网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直接报送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工作动态和信息。
(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和业务咨询,在规定时限内,为群众作出准确答复。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我局对社会大众重点关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人事等信息都及时进行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年共代理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行政诉讼案件152件,所有案件均严格依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政府立法方面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立法任务,按时完成了《衡阳市“三江六岸”规划管理条例》《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起草、审查、法规议案提出等工作,对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门汇报,对于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事项,组织召开了10余场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在时间上和质量上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10月份对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审议表决。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两部地方性法规均获满票通过,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提案7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均按时高效予以了办理,满意率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9年,通过衡阳司法行政网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317条、通知公告18条,规划计划、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等22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充分利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和衡阳司法行政网,把行政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投诉监督电话、通知公告、互动交流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及时受理、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和局长信箱收到的群众来信。
2、公共查阅点。在市局机关办公楼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和衡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服务承诺事项、为民办实事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便民服务手册。印发《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司法鉴定服务指南》,内容包括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办结时限、投诉监督方式等,使来办事者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为来办事者提供了方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宣传资料。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的普法时间节点及精准扶贫活动的开展,印发了两万余份普法宣传资料村(居)民、在校老师、学生手中,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5、其他渠道。通过“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对我局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及网络热点法律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和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9年,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8件,回复局长信箱来信22件。全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1830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6件,援助4806人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机关、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1名同志具体负责网上公文收发、信息公开、书记市长信箱、网上审批事项跟踪督办、12348法律援助网上咨询、局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复及知识库更新、衡阳司法行政网的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局机关文字信息宣传报道小组负责《衡阳司法》内刊的选稿、编辑、印发、分发等工作,安排1名同志负责“衡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参加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局限于局机关部门职能及工作动态方面。
二是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更新不够及时。对新网站的内容保障不够及时,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迁移的效率较低,造成短时间内网站信息内容匮乏的情况。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将根据显像管要求定期更新。
三是工作力量不够强。我局配备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强。
十一、附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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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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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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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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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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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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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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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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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41.2886万元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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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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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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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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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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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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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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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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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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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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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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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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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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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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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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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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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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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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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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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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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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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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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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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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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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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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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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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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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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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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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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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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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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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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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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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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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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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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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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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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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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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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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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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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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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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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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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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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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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