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1:23      来源:政策法规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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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有力宣传了水利建设工作,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新时代全市水利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8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3条、领导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行政许可信息20条、行政处罚6条、财政信息13条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668条。

2.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4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解答,满意率为100%。

3.制度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按照三级审核要求,对公开的每一条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1.增强意识。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梳理我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河长制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公布,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情况。

2.加强审核。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信息的三审机制,避免出现低级表述的错误,防止出现少字、错字、敏感词语等情况,并规范信息转载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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