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来源:市环境信息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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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2016年9月在广泛征求局内意见基础上,重新拟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程序等配套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通过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理顺了信息公开职责权限,规范了公开范围,明确了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为保障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我局定期调度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及时在局官网公布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环保监管、工作动态等重点环境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三是升级改造了环保官网。互联网平台是公众获取信息最便捷的方式,环保官网是我市环保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环保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加强了环保网站建设,对官网进行升级改造,将环保网站加入市政府网站群的集约化建站,确保网站安全,促进环保政务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互联网+环保政务,方便群众办事。目前环保新网站功能和栏目建设还在持续推进过程中。四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为提高信息公开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认真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举办的培训1次,省厅培训1次,召开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1480条,其中环境监管信息(包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等) 321条,环境质量415条(包含每日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80条,规范性文件2条、财政信息2条,环保工作动态信息560条。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官网、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其它渠道。公众可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公报、宣传板报等渠道,获取我局环保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回应红网网友环保投诉3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我局举办新闻发布会一次,市委宣传部领导、我局分管环保宣教的的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局领导参加政府12345热线问政一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无。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无。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2起,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回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接待环保咨询888人次,其中网上咨询 190人次,电话咨询 644 人次,现场咨询 54人次,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市环境信息中心承办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局内召开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参加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举办的培训1次,省厅培训1次,接受培训17人次。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与公众环境信息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改进措施:1、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2、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及时主动公开;3、加强网站建设,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十一、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8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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