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5:39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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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20 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局务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形成了分管局领导亲自抓,环境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各科室(队站)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了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行为。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局内部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要求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日常工作形成的各类信息、文档必须经过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审查三步审核后才能发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保密审核和管理责任更加规范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实施。

(三)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为促进重点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以市局网上公开平台为载体,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6月我局组织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操作视频培训会议,县市区环保局、城(园)区环保分局及重点排污单位共150余人参加视频培训会,学习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和信息公开填报操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四)保障部门网站信息健康安全和正确无误

为加强网站管理工作,严把网站信息质量关,我局建立了网站信息纠错机制,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程序以确保官网信息健康安全和正确无误。据不完全统计,网站累计发现的错别字400多处,不正确的政治语言表述30多条,一一进行了改正,确保部门网站信息正确无误。

(五)依法主动多载体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第一,我局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认真做好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在我局官网上全面进行了公开。2019年我局官网发布各类环保信息108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6条,政务动态信息64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30条。第二,重视新媒体的信息公开作用。全年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9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69条。第三,认真做好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理顺了市党政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推送申请信息至我局官网后台这一工作机制,全年共处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有1件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尚未审结。第四,2019年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1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在线问政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62

2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13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4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督促及时主动公开,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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