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
发布时间:2023-01-19 17:17      来源:雁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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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雁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强信息管理、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集中公开了权责清单、政府常务会议信息、涉企政策信息、财政资金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信息、安全生产、政府工作报告、统计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重点领域信息。2022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2564.4万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468.22万次。转载中央头条信息1428条,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129条,衡阳动态7875条。公开省、市和雁峰区各级各部门专题会议449余次,公开各级各部门文件171个,解读政策文件130个。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57767条,有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所有申请均已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其中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0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1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网站集约管理,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区不再单独开设部门网站,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实行集约化管理。二是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编制工作。逐项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及时编制并上报包括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等24个领域的二级事项目录,并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三是优化调整了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开设了“2022年雁峰区政务公开要点专栏”、“食品安全专栏”、“招商引资专栏”、“惠企兑现专栏”、“一企一档专栏”、“打击欺诈骗保 建设清廉医药机构专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栏”7个新专题专栏;持续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和“雁峰区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等专题专栏。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照“承办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全面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逐步建立检索、函调信息征集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文书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项检查、专人日常检测、问题整改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要素,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日常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7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8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1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1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1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还有待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公开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网上服务功能还有待健全,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三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理顺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健全网上服务功能,拓展网上互动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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