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
发布时间:2024-01-19 10:38      来源:常宁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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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常宁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通过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重点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安全生产和2023年常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有关信息二是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国家部委新增的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水利等7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信息及时梳理并集中发布,基本建成常宁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三是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集中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及时清理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023我市主动公开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4个。集中公开发布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人大政协会议等决策信息74篇。开设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解读“十四五”各类规划信息。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全面落实政策公开解读制度,利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访谈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24开展重大决策意见征集调查7期回应社会关注热点10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33件,均及时办结进行回复。完善政府网站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精准有效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持续完善政策问答库,及时高效规范处置回复市长信箱来信691件。三是开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组织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28次。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等进行现场解读。四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维护好常宁市财政预决算专栏,及时公开市本级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定期发布《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三)优化完善公开平台。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建设,发挥第一公开平台作用。2023年新建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常宁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适老化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五是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督促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系列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规范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指标任务,明确公开责任抓落实。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点对点”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督查评估。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工作,实行每日读网制度,及时处理错死链接、错别字、超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栏目内容保障到位,内容规范、准确、公开及时,对发现问题及时督导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和第三方评估通报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将工作完成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4

0

1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34

行政强制

4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2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2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2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审核不严,个别单位信息发布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存在严重错别字和泄漏个人敏感信息等现象。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督促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编辑、审校、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规范。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省考核指标的学习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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