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8 16:34      来源:市交警支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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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交警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大、衡阳市政府、衡阳市政协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支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1年,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支队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支队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支队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1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概况信息25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6条;规划计划1条;并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事项。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支队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  咨询处理情况。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以全部设置了群众现场咨询点,每天安排有专门的人员受理、接听群众来访并予以解答。年接听的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数以万计;现场接待人数以万计。

支队还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媒体,在互联网上设置了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发布市民群众比较关心的交通资讯,并在网站上设置驾驶人违法查询和违法车辆查询,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等问题,提供在线服务。

一年来,支队互联网的日均访问数2000人;日均点击数4000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局2011年度无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采用支队互联网站发布信息、窗口单位提供资料索取等手段为市民提供各类便民信息服务已有多年,对支队原有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法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但是,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一是网站技术和功能有待开发和升级。二是“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量还不多、不够全面。目前支队正在加快清理整合的工作进程。三是支队将继续完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工作,同时,进一步增强支队网站与市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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