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从四部委文件内容来看,国家已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提升到改善民生和国家反恐战略的高度,要求各地政府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二次供水区别于市政供水(一次供水),市政供水是指靠自来水出厂压力就可以满足用水要求,二次供水是指因住宅地势或楼层较高,市政供水压力不足需要使用加压设施将管道中的水提升至建筑物实际所需高度。目前,我市城区建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居民住宅小区或楼盘约300个,涉及住户20万余户。经排查调研,我市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主要原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设计建设不规范,主体责任不明晰。2017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多个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建议和提案,2018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按照市政府安排,2017年11月下旬由市领导带队,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供水企业到二次供水管理先进城市江苏省常州、苏州学习考察。根据考察学习成果,拟出台《衡阳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衡阳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来逐步解决我市二次供水难题。
在编制过程中,根据国家及湖南省最新规范要求,参考省内外先进城市既有政策、标准,征求我市供水专业相关专家教授意见后拟定了初稿。其后将《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法制办,卫计委、财政、发改委等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订。
二、当前我市二次供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不明确,监管缺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长沙、怀化、邵阳等市也先后出台了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维护作出了系统规定。但是我市对于二次供水设施尚无明确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二次供水的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的管护责任不清,导致出现问题后双方存在争议。
二是技术落后、设计建设不规范、安防缺失。湖南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于2010年颁布实行,上面的规定比较笼统,对于详细的二次供水设计、选材、建设及安防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市现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建设由开发商自行负责,部分开发商为了压缩建设成本,采用简易的设备设施,而很多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达不到规范标准,影响水质安全,急需进行改造。
三是维护管理不到位,物业与业主矛盾多。目前,我市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参差不齐,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没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监管职责不明晰。大多数物业公司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巡检维护不到位、清洗消毒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到位、安防措施不到位,导致水质二次污染严重,供水电耗过大,水价加价过高,造成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很不满意,少数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和水费,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重重、事件频发,严重影响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三、本次起草文件主要内容
一是二次供水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统一责任单位进行运营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技术规程》,新建二次供水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设计、施工、验收,由城区供水企业统一运营管理。对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有资质的城市供水企业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至城区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城区供水企业按照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水费。
对既有二次供水设施,按照国家规定、《技术规程》及卫生标准进行验收,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城区供水企业接收实施统一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改造。按照政府统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三至五年内逐步改造完毕交由城区供水企业管理。
二是强化维护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既明确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的内容,也明确了管理机构的管理维护责任。要求城区供水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及维护管理制度。从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水水质、二次供水水质,均能得到有效保证,确保供水水质卫生安全。对二次供水用户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由城区供水企业直接管理,使二次供水责任主体明确,让居民放心交费,安全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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